昆明市审计局“昆明空港经济区空港二号路(空港大道)工程建设投资管理情况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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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CS
1.2项目名称:昆明空港经济区空港二号路(空港大道)工程建设投资管理情况审计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到位。
1.4预算金额:846600.00元。
1.5最高限价:846600.00元。
1.6采购需求:项目立项、建设程序执行及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管理情况及质量控制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资产交付使用情况;资金来源、到位及使用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采取抽样方式,核实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其中:抽审部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含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和其他投资进行全面审计;涉黑涉恶及餐饮浪费情况等。具体审计范围及内容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准。
1.7合同履行期限:预计2023年6月至本项目审计服务所有工作完成为止。阶段完成时限满足采购人要求。
1.8服务地点:昆明市。
1.9质量要求: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审计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审计结果和项目审计资料;
(2)严格遵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范和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职业操守;
(3)坚持“独立、客观、公证、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的审计结果客观、真实、全面和准确,对采购人负责;
(4)项目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行业规定的正常偏差范围,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
(5)除委托服务协议书外,造价咨询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须签订服务质量承诺书和审计保密承诺书。
1.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家单位中一家须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一家须为会计师事务所),且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连续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连续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2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A、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在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在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家具备即可);
(2)供应商未参与过昆明空港经济区空港二号路(空港大道)工程,并为参建各方提供过各类造价咨询或审计服务(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拟派造价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与供应商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且供应商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4)拟派会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与供应商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且供应商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23时59分至2023年03月200时00分(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1.1项目编号:CS
1.2项目名称:昆明空港经济区空港二号路(空港大道)工程建设投资管理情况审计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到位。
1.4预算金额:846600.00元。
1.5最高限价:846600.00元。
1.6采购需求:项目立项、建设程序执行及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管理情况及质量控制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资产交付使用情况;资金来源、到位及使用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采取抽样方式,核实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其中:抽审部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含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和其他投资进行全面审计;涉黑涉恶及餐饮浪费情况等。具体审计范围及内容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准。
1.7合同履行期限:预计2023年6月至本项目审计服务所有工作完成为止。阶段完成时限满足采购人要求。
1.8服务地点:昆明市。
1.9质量要求: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审计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审计结果和项目审计资料;
(2)严格遵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范和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职业操守;
(3)坚持“独立、客观、公证、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的审计结果客观、真实、全面和准确,对采购人负责;
(4)项目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行业规定的正常偏差范围,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
(5)除委托服务协议书外,造价咨询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须签订服务质量承诺书和审计保密承诺书。
1.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家单位中一家须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一家须为会计师事务所),且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连续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连续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2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A、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在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在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家具备即可);
(2)供应商未参与过昆明空港经济区空港二号路(空港大道)工程,并为参建各方提供过各类造价咨询或审计服务(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拟派造价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与供应商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且供应商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4)拟派会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与供应商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且供应商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23时59分至2023年03月200时00分(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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