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审计局“昆明市延安医院2021年至202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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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CS
1.2项目名称:昆明市延安医院2021年至202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到位。
1.4预算金额:185000.00元。
1.5最高限价:185000.00元。
1.6采购需求:对昆明市延安医院2021年至2022年度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审计医疗收入、支出,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使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具体审计范围及内容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准。
1.7合同履行期限:预计2023年7月至 11月末。
1.8服务地点:昆明市。
1.9质量要求: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审计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审计底稿及相关支撑材料;
(2)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范和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
(3)坚持“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的审计结果客观、真实、全面和准确,对采购人负责;
(4)项目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行业规定的正常偏差范围,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
(5)除委托服务协议书外,会计师事务所须签订服务质量承诺书和审计保密承诺书。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连续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连续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2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
在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
在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供应商未参与过昆明市延安医院2021年至2022年度各类造价咨询或审计服务(提供承诺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与供应商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且供应商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
23时59分至2023年03月2
00时00分(北京
,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3年04月1
10时30分。
1.1项目编号:CS
1.2项目名称:昆明市延安医院2021年至202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到位。
1.4预算金额:185000.00元。
1.5最高限价:185000.00元。
1.6采购需求:对昆明市延安医院2021年至2022年度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审计医疗收入、支出,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使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具体审计范围及内容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准。
1.7合同履行期限:预计2023年7月至 11月末。
1.8服务地点:昆明市。
1.9质量要求: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审计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审计底稿及相关支撑材料;
(2)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范和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
(3)坚持“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的审计结果客观、真实、全面和准确,对采购人负责;
(4)项目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行业规定的正常偏差范围,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
(5)除委托服务协议书外,会计师事务所须签订服务质量承诺书和审计保密承诺书。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连续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连续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2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供应商未参与过昆明市延安医院2021年至2022年度各类造价咨询或审计服务(提供承诺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与供应商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且供应商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获取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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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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