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卫生医疗提升项目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电梯)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安县卫生医疗提升项目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电梯)
预算金额:45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合同货物全部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
①由行政部门针对所投电梯制造商颁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B级(含)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②所投电梯的型式试验证书或报告(证书或报告内容须能体现电梯额定速度)。
③若所投电梯制造商或投标人在2019年6月前办理或更换了尚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制造许可资质和安装改造维修资质按照按国家市场监管局“市监特设〔2019〕32 号”文件附件 1:“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 年第 3 号〕附件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
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须做入电子化投标文件中。
(2)①本项目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安装:投标人须具有由行政部门针对投标人颁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
②本项目设备由投标人委托所投电梯的制造商负责安装: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双方公章的安装委托书(格式自拟);
③本项目设备由投标人委托所投电梯制造商的江西分公司负责安装: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双方公章的安装委托书(格式自拟);且所投电梯制造商的江西分公司须具有由行政部门针对其颁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
④若所投电梯制造商或投标人在2019年6月前办理或更换了尚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制造许可资质和安装改造维修资质按照按国家市场监管局“市监特设〔2019〕32 号”文件附件 1:“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 年第 3 号〕附件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
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须做入电子化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3月200:00至2023年3月223:59(北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和地点
截止:2023年4月109点00分(北京)
项目名称:吉安县卫生医疗提升项目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电梯)
预算金额:45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电梯 | 14 | 台 | 455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
①由行政部门针对所投电梯制造商颁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B级(含)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②所投电梯的型式试验证书或报告(证书或报告内容须能体现电梯额定速度)。
③若所投电梯制造商或投标人在2019年6月前办理或更换了尚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制造许可资质和安装改造维修资质按照按国家市场监管局“市监特设〔2019〕32 号”文件附件 1:“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 年第 3 号〕附件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
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须做入电子化投标文件中。
(2)①本项目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安装:投标人须具有由行政部门针对投标人颁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
②本项目设备由投标人委托所投电梯的制造商负责安装: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双方公章的安装委托书(格式自拟);
③本项目设备由投标人委托所投电梯制造商的江西分公司负责安装: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双方公章的安装委托书(格式自拟);且所投电梯制造商的江西分公司须具有由行政部门针对其颁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
④若所投电梯制造商或投标人在2019年6月前办理或更换了尚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制造许可资质和安装改造维修资质按照按国家市场监管局“市监特设〔2019〕32 号”文件附件 1:“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 年第 3 号〕附件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
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须做入电子化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3月200:00至2023年3月223:59(北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和地点
截止:2023年4月109点00分(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第二医疗中心信息设备招标公告 2024-09-19
- 红蓝光治疗仪招标公告 2024-09-19
- 江汉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度医疗设备采购第五批-8招标公告 2024-09-19
- 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医疗设备(未完成项二)采购招标公告 2024-09-19
- 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第三批医疗设备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2024-09-19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人民医院气管镜微探头超声系统及气管镜冷冻治疗仪设备采购公告 2024-09-19
-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麻醉科医疗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2024-09-19
-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的采购公告 2024-09-19
- 昌邑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耳鼻喉科、普外科、病理科)采购项目A包二次招标公告 2024-09-19
- 阳城县医疗集团(阳城县人民医院)所需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202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