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鹰潭医院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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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鹰潭医院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鹰潭市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蟠龙大道以北、静思路以南、香樟路以西、信江大道以东合围地块。
2.2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在鹰潭市信江新区新建一所市属三甲综合医院,总用地面积114818.36㎡(合约172.23亩),规划总床位数1500床,总建筑面积约270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0000㎡。包含急诊部、门诊部、体检中心,住院部、医技科室、业务管理、院内生活、保障系统、教学科研、公共部分;地下建筑面积约90500㎡,包含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库,设备区,医疗用房。以及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强弱电工程、室外消防工程、道路及场地硬化、围墙等基础设施。容积率1.77,建筑密度32.90%,绿地率20%。
2.3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历天内完成,其中:方案设计1历天,初步设计2历天,施工图设计3历天。以上不包含招标、必须的专家评审和行政审批。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及优化、绿建设计、多媒体展示、建筑规划设计阶段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施工过程配合及结算审计配合工作。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建筑、结构、水、电、消防(智慧消防)、暖通、人防、装饰装修(含特装区)、医疗专项设计、绿建、装配式、海绵城市、基坑支护、室外景观绿化、亮化、道路、雨污水管网、医用污水处理系统、市政配套等工程。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2.5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本项目设计成果须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 优秀(公共)建筑设计奖,若未获得,招标人按设计合同价的5%作为违约金进行处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人员、其他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方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3业绩方面: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前60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已完成的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设计范围至少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上设计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业绩或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中包含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部分的合同额或建筑面积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业绩数量(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主要施工图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通过的证明文件)。
注:以上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上述指标,投标可提供其他证明上述指标的材料。公共建筑一般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
3.1.4人员方面:
3.1.4.1拟派本项目设计主持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开标前8个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电子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为准。
3.1.4.2拟派本项目专业负责人要求(不少于5人,不含设计主持人):本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中需包含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
注:以上各专业人员须提供不少于1名,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开标前8个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社保证明须盖有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电子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为准。
3.1.4.1-3.1.4.2 中所涉及的人员,其社保如果由投标人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机构)缴纳的,可由投标人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由投标人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与其单位之间从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加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公章。
3.1.5其他方面:
3.1.5.1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
3.1.5.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截图数量不限。
3.1.5.3根据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签署不参与串通投标、挂靠等行为承诺书制度的通知》(鹰建字【2021】17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不参与串通投标、挂靠等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承诺书扫描件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投标否决处理。
注:关于投标人提供的“失信被执信人”查询截图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截图,均为有效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至2023年03月2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及开标为2023年04月109:00。
本招标工程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鹰潭医院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鹰潭市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蟠龙大道以北、静思路以南、香樟路以西、信江大道以东合围地块。
2.2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在鹰潭市信江新区新建一所市属三甲综合医院,总用地面积114818.36㎡(合约172.23亩),规划总床位数1500床,总建筑面积约270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0000㎡。包含急诊部、门诊部、体检中心,住院部、医技科室、业务管理、院内生活、保障系统、教学科研、公共部分;地下建筑面积约90500㎡,包含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库,设备区,医疗用房。以及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强弱电工程、室外消防工程、道路及场地硬化、围墙等基础设施。容积率1.77,建筑密度32.90%,绿地率20%。
2.3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历天内完成,其中:方案设计1历天,初步设计2历天,施工图设计3历天。以上不包含招标、必须的专家评审和行政审批。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及优化、绿建设计、多媒体展示、建筑规划设计阶段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施工过程配合及结算审计配合工作。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建筑、结构、水、电、消防(智慧消防)、暖通、人防、装饰装修(含特装区)、医疗专项设计、绿建、装配式、海绵城市、基坑支护、室外景观绿化、亮化、道路、雨污水管网、医用污水处理系统、市政配套等工程。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2.5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本项目设计成果须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 优秀(公共)建筑设计奖,若未获得,招标人按设计合同价的5%作为违约金进行处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人员、其他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方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3业绩方面: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前60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已完成的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设计范围至少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上设计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业绩或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中包含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部分的合同额或建筑面积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业绩数量(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主要施工图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通过的证明文件)。
注:以上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上述指标,投标可提供其他证明上述指标的材料。公共建筑一般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
3.1.4人员方面:
3.1.4.1拟派本项目设计主持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开标前8个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电子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为准。
3.1.4.2拟派本项目专业负责人要求(不少于5人,不含设计主持人):本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中需包含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
注:以上各专业人员须提供不少于1名,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开标前8个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社保证明须盖有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电子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为准。
3.1.4.1-3.1.4.2 中所涉及的人员,其社保如果由投标人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机构)缴纳的,可由投标人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由投标人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与其单位之间从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加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公章。
3.1.5其他方面:
3.1.5.1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
3.1.5.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截图数量不限。
3.1.5.3根据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签署不参与串通投标、挂靠等行为承诺书制度的通知》(鹰建字【2021】17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不参与串通投标、挂靠等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承诺书扫描件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投标否决处理。
注:关于投标人提供的“失信被执信人”查询截图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截图,均为有效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至2023年03月2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及开标为2023年04月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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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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