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MY20加湿器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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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核工院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MY20加湿器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业主分别为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中电投广西核电有限公司、山东核电有限公司MY20加湿器设备采购工作由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MY20加湿器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1.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MY20加湿器,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根据项目分别签订采购合同
1.2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分别位于广东廉江市、广西防城港市、山东海阳市,计划建造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的机组。
2.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内的物项包含设备名称与数量如下:
MY20加湿器
注意:具体技术要求、供货边界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近5年(2017---2021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近3年(2019---2021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国电投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6近5年(2017---2021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之间。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制造商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3.12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注册后查看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
2023年3月2
至2023年3月2
23时59分(北京
)。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为人民币一千元整(¥人民币1000.00元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本招标项目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业主分别为国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中电投广西核电有限公司、山东核电有限公司MY20加湿器设备采购工作由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MY20加湿器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1.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MY20加湿器,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根据项目分别签订采购合同
1.2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分别位于广东廉江市、广西防城港市、山东海阳市,计划建造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山东海阳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的机组。
2.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内的物项包含设备名称与数量如下:
MY20加湿器
设备位号 |
代码/描述 |
数量 |
设备 分级 |
安全 分级 |
质保分级 |
抗震类别 |
D-RAP分级 |
R 分 级 |
LJ1-VAS-MY-H02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LJ1-VHS-MY-H01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LJ1-VXS-MY-H01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LJ1-VXS-MY-H02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LJ2-VAS-MY-H02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LJ2-VHS-MY-H01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LJ2-VXS-MY-H01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LJ2-VXS-MY-H02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BL1-VAS-MY-H02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BL1-VHS-MY-H01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BL1-VXS-MY-H01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BL1-VXS-MY-H02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BL2-VAS-MY-H02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BL2-VHS-MY-H01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BL2-VXS-MY-H01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BL2-VXS-MY-H02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HY5-VAS-MY-H02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HY5-VHS-MY-H01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HY5-VXS-MY-H01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HY5-VXS-MY-H02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HY6-VAS-MY-H02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HY6-VHS-MY-H01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HY6-VXS-MY-H01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HY6-VXS-MY-H02 |
MY20加湿器 |
1台 |
E |
NNS |
QNA |
NS |
否 |
否 |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近5年(2017---2021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近3年(2019---2021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国电投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6近5年(2017---2021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之间。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制造商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3.12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注册后查看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
2023年3月2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为人民币一千元整(¥人民币1000.00元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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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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