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塘镇丰园村壮丘河等幸福河湖整治提升工程(标段三)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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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招标内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东闸村致和长江等河道挡墙护岸、下河###路修复、仿木栏杆等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工程造价约164万元,计划工期9
历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一)投标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注册在上虞区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网”或“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到注册信息;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3、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1月至2023年01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1月至2023年01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
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
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
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若提前通过工程验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验收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均视为“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
后提交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三)其他要求: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3号、浙水建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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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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