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白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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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普宁市白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揭阳市水利局揭市水许可60号初步设计批复并经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并核准招标方式(揭普发改投审348号),招标人为普宁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市水利局向上级申请专项补助,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白竹水库加固后总库容为174.00万m3,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属小(1)型水库。水库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溢洪道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白竹水库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输水涵管等建筑物组成。本次除险加固主要内容有:主、副坝浇筑坝顶砼路面、修复防浪墙;主坝坝坡迎水坡护坡整修;主、副坝背水坡整修、 副坝新建反滤排水设施和坝脚排水沟;加固溢洪道;更换输水涵管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改建上坝防汛道路;重建管理房;完善大坝安全监测管理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865149.82元。
建设地点:普宁市南径镇。
计划工期:24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目前没有担任在建项目。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作证(或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拟任本项目的专业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含中级)、工作证(或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造价工程师资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拟任本项目的专业类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施工质量评定员岗位证书(省级及以上水利工程协会核发的)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7.拟任本项目的专业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8.根据粤水建管247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前已完成录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管理信息手续。
9.广东省外企业、拟派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10.凡在广东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1.以上人员(必须按一人一岗配置)在本单位投标登记截止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若在本单位入职未满6个月的须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并同时提供相关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于2023年3月2发出,投标登记及领取文件截止为2023年3月2。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3年4月19时30分前。
普宁市白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揭阳市水利局揭市水许可60号初步设计批复并经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并核准招标方式(揭普发改投审348号),招标人为普宁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市水利局向上级申请专项补助,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白竹水库加固后总库容为174.00万m3,工程等别为IV等,工程规模属小(1)型水库。水库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溢洪道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白竹水库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输水涵管等建筑物组成。本次除险加固主要内容有:主、副坝浇筑坝顶砼路面、修复防浪墙;主坝坝坡迎水坡护坡整修;主、副坝背水坡整修、 副坝新建反滤排水设施和坝脚排水沟;加固溢洪道;更换输水涵管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改建上坝防汛道路;重建管理房;完善大坝安全监测管理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865149.82元。
建设地点:普宁市南径镇。
计划工期:24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外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目前没有担任在建项目。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作证(或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拟任本项目的专业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含中级)、工作证(或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造价工程师资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拟任本项目的专业类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施工质量评定员岗位证书(省级及以上水利工程协会核发的)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7.拟任本项目的专业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8.根据粤水建管247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前已完成录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管理信息手续。
9.广东省外企业、拟派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10.凡在广东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1.以上人员(必须按一人一岗配置)在本单位投标登记截止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若在本单位入职未满6个月的须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并同时提供相关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于2023年3月2发出,投标登记及领取文件截止为2023年3月2。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3年4月19时3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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