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新能源工厂及泰达工厂消防值守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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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新能源工厂及泰达工厂消防值守项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1:
2.1标段名称:23年新能源工厂及泰达工厂消防值守项目
2.2实施地点:一汽丰田泰达工厂、新一工厂、新能源分公司(FTEV)(详见技术要求)
2.3服务期限:2023年5月1至205月1,具体合同开始以生效日期为准。
2.4 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3,840,000.00(元)人民币,其中泰达工厂(FTTF)+新一工厂(FTFF)(含税)最高限价为1,920,000.00元,新能源分公司(FTEV)(含税)最高限价为1,920,000.00元
标段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标段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2、投标人从2021年1月至今,无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以开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在应经过备案、公示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
以上资质要求如按规定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财务情况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自2020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意见页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两年之内不得连续亏损。投标人的成立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表中任意一项的第N年期末数值与第N+1年期初数值不一致的应附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附注并说明理由,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署日为准)消防系统值守服务的业绩一份,年度单一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须提供合同以及与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要清晰。如合同中无法具体体现为消防系统值守服务或无法具体清晰体现消防系统值守服务部分的金额,还需要提供消防系统值守服务部分的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和法人章。
注:“年度单一合同”是指签订为一整个自然年的合同。如提供多份合同,各份合同的签订需连续成一整个自然年。
人员要求:
(1)拟派遣项目负责人,具备5年及以上消防系统值守管理工作经验。
(2)拟派遣项目值守服务人员,按“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第5.2条”的规定配置人数,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或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1 20:00至2023-03-28 17:00 (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为2023-04-12 09: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1:
2.1标段名称:23年新能源工厂及泰达工厂消防值守项目
2.2实施地点:一汽丰田泰达工厂、新一工厂、新能源分公司(FTEV)(详见技术要求)
2.3服务期限:2023年5月1至205月1,具体合同开始以生效日期为准。
2.4 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3,840,000.00(元)人民币,其中泰达工厂(FTTF)+新一工厂(FTFF)(含税)最高限价为1,920,000.00元,新能源分公司(FTEV)(含税)最高限价为1,920,000.00元
标段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标段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2、投标人从2021年1月至今,无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以开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在应经过备案、公示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
以上资质要求如按规定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财务情况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自2020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意见页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两年之内不得连续亏损。投标人的成立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表中任意一项的第N年期末数值与第N+1年期初数值不一致的应附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附注并说明理由,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署日为准)消防系统值守服务的业绩一份,年度单一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须提供合同以及与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要清晰。如合同中无法具体体现为消防系统值守服务或无法具体清晰体现消防系统值守服务部分的金额,还需要提供消防系统值守服务部分的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和法人章。
注:“年度单一合同”是指签订为一整个自然年的合同。如提供多份合同,各份合同的签订需连续成一整个自然年。
人员要求:
(1)拟派遣项目负责人,具备5年及以上消防系统值守管理工作经验。
(2)拟派遣项目值守服务人员,按“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第5.2条”的规定配置人数,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或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1 20:00至2023-03-28 17:00 (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为2023-04-12 0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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