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太康路院区食堂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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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企采招标(2023)0159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太康路院区食堂承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5、采购需求
5.1 项目概况:为住院患者提供餐饮及送餐服务(含清真膳食,须独立操作);为特殊患者提供治疗膳食、营养膳食;为职工提供餐饮服务(含清真膳食,须独立操作);医院其它用餐配送,项目总预算约320万元。
5.2 项目地点: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太康路院区。
5.3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
5.4 伙食标准:
(1) 住院患者每人每天大灶餐10元、小灶餐15元、治疗餐18元、标准餐26元,另外蒸鸡蛋1.5元/个、煮鸡蛋1元/个,患者特需餐费可另行计算,患者餐每餐需送至病区。
(2)职工餐:职工餐卡每天按照10元餐费标准补助,全月为每人220元,伙食结算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价格不得更改,否则做无效处理。
5.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5.6 采购内容:医院住院患者及职工餐饮服务。
5.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续签,根据年度服务满意度考评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2022年6月以来连续缴纳六个月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网页查询截图并提供查询途径,入职不到六个月的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人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没有食物中毒、火灾、生产安全、重大投诉、恶性事件等情况发生(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缴纳增值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3月2,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1、项目编号:洛直企采招标(2023)0159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太康路院区食堂承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01 | 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太康路院区食堂承包项目 | 0 | 0 |
5.1 项目概况:为住院患者提供餐饮及送餐服务(含清真膳食,须独立操作);为特殊患者提供治疗膳食、营养膳食;为职工提供餐饮服务(含清真膳食,须独立操作);医院其它用餐配送,项目总预算约320万元。
5.2 项目地点: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太康路院区。
5.3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
5.4 伙食标准:
(1) 住院患者每人每天大灶餐10元、小灶餐15元、治疗餐18元、标准餐26元,另外蒸鸡蛋1.5元/个、煮鸡蛋1元/个,患者特需餐费可另行计算,患者餐每餐需送至病区。
(2)职工餐:职工餐卡每天按照10元餐费标准补助,全月为每人220元,伙食结算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价格不得更改,否则做无效处理。
5.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5.6 采购内容:医院住院患者及职工餐饮服务。
5.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续签,根据年度服务满意度考评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2022年6月以来连续缴纳六个月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网页查询截图并提供查询途径,入职不到六个月的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人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没有食物中毒、火灾、生产安全、重大投诉、恶性事件等情况发生(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缴纳增值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3月2,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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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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