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州区水利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板浦片区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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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海州区水利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海行审投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连云港森禾水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市海州区水利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板浦片区四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工程规模:乡干河河道疏浚(约3.41km)、东辛引水河河道疏浚(4.62km)、东辛引水河生态框(两岸约4km)、祝家圩河河道疏浚(5.34km)、祝家圩河生态框(两岸约0.82km)、单孔2m小沟闸、单孔3m小沟闸、4m小沟闸、设备采购和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施工二标、三标、四标三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只能中1个标段。按照施工二标、三标、四标的顺序开评标,如果投标人已在先开标的标段中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中参与评标但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
2.3本项目为1个标段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18
历天(其中河道疏浚须在5月底前完工),具体开工
以总监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
以来,
以签订合同为准)具有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下同);
(3)项目经理要求:拟报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册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且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虽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
其中具有在建工程时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如下:
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行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均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C级(或2.0分)及以上(列入公布的2021年度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表内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见赋分值表
(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及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必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2年5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后同)②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 2023年03 月 22 日至2023年 03 月29 日;
投标截止
为:2023年 04 月 12 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海州区水利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海行审投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连云港森禾水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市海州区水利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板浦片区四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工程规模:乡干河河道疏浚(约3.41km)、东辛引水河河道疏浚(4.62km)、东辛引水河生态框(两岸约4km)、祝家圩河河道疏浚(5.34km)、祝家圩河生态框(两岸约0.82km)、单孔2m小沟闸、单孔3m小沟闸、4m小沟闸、设备采购和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施工二标、三标、四标三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只能中1个标段。按照施工二标、三标、四标的顺序开评标,如果投标人已在先开标的标段中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中参与评标但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
2.3本项目为1个标段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1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
(3)项目经理要求:拟报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册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且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虽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
其中具有在建工程时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如下:
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行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均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C级(或2.0分)及以上(列入公布的2021年度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表内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值见赋分值表
(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及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必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2年5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后同)②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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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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