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起步区五组团NA12市政道路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及白沟引河右堤堤顶路连接线工程一标段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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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起步区五组团NA12市政道路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及白沟引河右堤堤顶路连接线工程一标段沥青混凝土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起步区五组团NA12市政道路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及白沟引河右堤堤顶路连接线工程一标段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一航局滨海分公司起步区五组团NA12市政道路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及白沟引河右堤堤顶路连接线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 沥青混凝土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本工程施工为起步区 NA12 主干路、白沟引河右堤堤顶路连接线 4 条支线道路工程, NA12 路下方设有综合管廊,主要建设内容包 括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智慧合杆及预埋管线、照明、交通、绿化、给排水、燃气、热力、 路口交叉改造、临时路工程。
2.2招标范围:详见附表-招标物资采购计划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分公司投标应持有具有法律效力、明确授权范围的授权委托书、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供应商需提供一年以上财务审计报告,且需具备能提供雄安新区行政范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3.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生产商应具备每日生产500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贸易商应提供制造商及详细的生产设备、产能资料,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具有一定规模的材料存储场地,能保证供货
,投标人需具备满足雄安新区环保及机动车排放要求的运输车辆。
3.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贸易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标金额的100%以上垫资能力;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
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
给予充分理解。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供货体系,保证在接收订单后的18小时内,将订单物资运抵指定地点的能力。
3.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恶劣情况,我方有权对其进行废标处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7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月2
18:00 时至 2023 年 3 月 2
18:00 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为: 2023年 4月1
18:00 时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起步区五组团NA12市政道路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及白沟引河右堤堤顶路连接线工程一标段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一航局滨海分公司起步区五组团NA12市政道路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及白沟引河右堤堤顶路连接线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 沥青混凝土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本工程施工为起步区 NA12 主干路、白沟引河右堤堤顶路连接线 4 条支线道路工程, NA12 路下方设有综合管廊,主要建设内容包 括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智慧合杆及预埋管线、照明、交通、绿化、给排水、燃气、热力、 路口交叉改造、临时路工程。
2.2招标范围:详见附表-招标物资采购计划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分公司投标应持有具有法律效力、明确授权范围的授权委托书、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供应商需提供一年以上财务审计报告,且需具备能提供雄安新区行政范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3.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生产商应具备每日生产500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贸易商应提供制造商及详细的生产设备、产能资料,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具有一定规模的材料存储场地,能保证供货
3.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贸易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标金额的100%以上垫资能力;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供货体系,保证在接收订单后的18小时内,将订单物资运抵指定地点的能力。
3.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恶劣情况,我方有权对其进行废标处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7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月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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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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