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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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70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南京市秦淮区。
2.服务范围及基本概况:
(1)达美广场为办公居住混合使用的楼宇,该楼竣工使用日期为2002年12月。办公区域楼高5层25米。此次招标的物业服务范围为该楼宇的负1层到第5层及楼宇周边的院落。办公楼建筑面积16873.23平米,其中负1层地库面积约为2576.68平米,第1层至第5层的面积约14296.55平米。办公楼内会议室面积约780平米。楼宇周边的庭院面积600平米,其中,室外绿地面积220平米。现在楼内办公的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秦淮区税务局达美办公区,物业管理方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目前办公人员约190人。
(2)大楼区域配置情况:负一层为地下车库、配电房,第一层为自助办税大厅、监控室及物业办公室;第二层为办税大厅;第三层、第四层为办公区域;第五层为会议室、阅览室、食堂等。各层均分布有公共卫生间2个、强弱电管井及其他设备用房。
(3)配套场地情况:露天停车场1处,地下停车场1处。
(4)配套设备设施情况:电梯共3台,其中客梯2台,货梯1台。空调系统为VRV多联机组空调,室外机40台,室内机172台。给排水系统:生活水泵2台。配置消防报警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5月
至202
4月3
。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中标供应商若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重大违约行为或被职工有效投诉累计超过(含)三次的,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合同并根据工作实际采购人另行招标采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要求,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并按第三条预留措施执行政策,即“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
(2)本项目供应商须对照企业自身性质按以下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A.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的,须在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如中标后预留给一家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B.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则视同符合上述政策要求,如中标后无需再进行分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3月2
至 2023年03月2
,每天
8:30至11:30,
13:30至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65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开标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2023年04月1
09点00分(北京
)
开标
:2023年04月1
09点00分(北京
)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70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南京市秦淮区。
2.服务范围及基本概况:
(1)达美广场为办公居住混合使用的楼宇,该楼竣工使用日期为2002年12月。办公区域楼高5层25米。此次招标的物业服务范围为该楼宇的负1层到第5层及楼宇周边的院落。办公楼建筑面积16873.23平米,其中负1层地库面积约为2576.68平米,第1层至第5层的面积约14296.55平米。办公楼内会议室面积约780平米。楼宇周边的庭院面积600平米,其中,室外绿地面积220平米。现在楼内办公的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秦淮区税务局达美办公区,物业管理方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目前办公人员约190人。
(2)大楼区域配置情况:负一层为地下车库、配电房,第一层为自助办税大厅、监控室及物业办公室;第二层为办税大厅;第三层、第四层为办公区域;第五层为会议室、阅览室、食堂等。各层均分布有公共卫生间2个、强弱电管井及其他设备用房。
(3)配套场地情况:露天停车场1处,地下停车场1处。
(4)配套设备设施情况:电梯共3台,其中客梯2台,货梯1台。空调系统为VRV多联机组空调,室外机40台,室内机172台。给排水系统:生活水泵2台。配置消防报警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5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要求,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并按第三条预留措施执行政策,即“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
(2)本项目供应商须对照企业自身性质按以下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A.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的,须在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如中标后预留给一家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B.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则视同符合上述政策要求,如中标后无需再进行分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65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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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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