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联通浙江宁波5G创新中心基础机电及客户配套(一期)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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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名称为2023年中国联通浙江宁波5G创新中心基础机电及客户配套(一期)新建工程,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3年中国联通浙江宁波5G创新中心基础机电及客户配套(一期)新建工程,预算为4841.01万元(不含税)。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是2023年中国联通浙江宁波5G创新中心基础机电及客户配套(一期)新建机电工程、暖通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智慧照明工程、智能化工程及甲、乙供设备安装等配套工程集成,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图纸。
1.2.2交付期: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完成驻地食宿交通和人员进场准备,并提出一份所有设备、安装材料的发货计划的清单和施工进度计划;10个日历天内辅助材料、施工器械进场,15个日历天管道类材料进场。
2)中标通知书发出3历天预制化UPS电源模组到货,4历天低压配电到货,7历天完成低压配电、UPS电源系统安装调试开通。
3)中标通知书发出60个日历天冷冻水主机、冷却塔到货,60个日历天板换、水泵、阀门、暖通电气、BA柜等全部到货,90天完成通电、通冷。
1.2.3交付地点:宁波。
1.2.4保修期:自终验验收合格后36个月。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中标人数量:中标人1名,份额100%。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备采购最高投标限价为合计不含税总价2877.10万元,安装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合计不含税总价1479.81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经第三方审计出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在期间或之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年份起经第三方审计出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2.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须具备下列3个条件之一:
1)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甲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甲级);
3)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资质;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5人;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
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书均为政府主管部门核发)以及2022年7月-2022年12月连续在投标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
2.6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通信及相关行业数据中心类似集成合同有效业绩不少于3000万元的案例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有效业绩不少于5000万元的案例不少于1项,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为合同扫描或复印件,客户项目/产品规模/价格等信息清晰。(须提供案例的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客户项目/产品规模/价格等信息清晰,以合同签订为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2.9投标人须承诺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要求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10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2.11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2.12投标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
2.1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投标人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2.15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投标人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2.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3月23日15时00分至2023年3月215时00分。
招标文件费用: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截止为:2023年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下同),递交。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3年中国联通浙江宁波5G创新中心基础机电及客户配套(一期)新建工程,预算为4841.01万元(不含税)。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是2023年中国联通浙江宁波5G创新中心基础机电及客户配套(一期)新建机电工程、暖通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智慧照明工程、智能化工程及甲、乙供设备安装等配套工程集成,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图纸。
1.2.2交付期: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完成驻地食宿交通和人员进场准备,并提出一份所有设备、安装材料的发货计划的清单和施工进度计划;10个日历天内辅助材料、施工器械进场,15个日历天管道类材料进场。
2)中标通知书发出3历天预制化UPS电源模组到货,4历天低压配电到货,7历天完成低压配电、UPS电源系统安装调试开通。
3)中标通知书发出60个日历天冷冻水主机、冷却塔到货,60个日历天板换、水泵、阀门、暖通电气、BA柜等全部到货,90天完成通电、通冷。
1.2.3交付地点:宁波。
1.2.4保修期:自终验验收合格后36个月。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中标人数量:中标人1名,份额100%。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备采购最高投标限价为合计不含税总价2877.10万元,安装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合计不含税总价1479.81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经第三方审计出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在期间或之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年份起经第三方审计出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2.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须具备下列3个条件之一:
1)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甲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甲级);
3)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资质;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5人;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
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书均为政府主管部门核发)以及2022年7月-2022年12月连续在投标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
2.6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通信及相关行业数据中心类似集成合同有效业绩不少于3000万元的案例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有效业绩不少于5000万元的案例不少于1项,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为合同扫描或复印件,客户项目/产品规模/价格等信息清晰。(须提供案例的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客户项目/产品规模/价格等信息清晰,以合同签订为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2.9投标人须承诺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要求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10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2.11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2.12投标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
2.1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投标人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2.15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投标人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2.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3月23日15时00分至2023年3月215时00分。
招标文件费用: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截止为:2023年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下同),递交。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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