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不锈炼铁厂五高炉热风炉增设脱硫脱硝一体化装置项目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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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不锈炼铁厂五高炉热风炉增设脱硫脱硝一体化装置项目 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太钢不锈炼铁厂五高炉热风炉增设脱硫脱硝一体化装置项目 建安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太钢不锈炼铁厂五高炉热风炉增设脱硫脱硝一体化装置项目 建安工程。
2.2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太钢炼铁厂厂区 。
2.3建设规模:为持续改善本省环境空气质量,加快推进钢铁、焦化行业污染防治深度治理,稳步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促进钢铁、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本项目对五高炉热风炉烟气进行深度治理,采用改进型活性炭脱硫脱硝技术。本项目由烟气系统、吸附塔系统、活性炭排料系统、活性炭解析系统、除尘系统、活性炭储运系统及氨水蒸发喷射系统等组成。项目投用后,热风炉烟气排放标准将满足《关于实施钢铁焦化行业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动钢铁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晋生态环保委2号)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值控制在:颗粒物浓度5mg/Nm3,SO2浓度15mg/Nm3,NOx浓度35mg/Nm3以下。
2.4计划工期:15
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建安施工含活性炭上料地坑、吸附塔上部(下部)钢框架、吸附塔本体烟气管道支架、活性炭排料仓框架、烟气空冷式换热器基础、外线烟气管道支架、除尘器框架、增压风机基础,烟气系统、吸附系统、活性炭排料系统、活性炭储运系统、除尘系统、氨水蒸发喷射系统设备安装和烟道、支架、工艺和土建钢结构等制安,及配套土建、电气、仪表、计控、通信、消防、给排水、道路、地面硬化、排水、能源介质外线,新旧系统接口(包括混凝土烟囱开口一处)等建安,以及试运转、联动试车合格交付生产直至竣工达产,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一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投标其他条件:
1、中国宝武集团项目未列入禁入名单的投标人;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开标当日数据)(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需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标当日数据);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开标当日数据);
7、投标人不得存在其他情况: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第一大股东是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分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代表合作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
00时00分至2023年03月2
00时00分(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太钢不锈炼铁厂五高炉热风炉增设脱硫脱硝一体化装置项目 建安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太钢不锈炼铁厂五高炉热风炉增设脱硫脱硝一体化装置项目 建安工程。
2.2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太钢炼铁厂厂区 。
2.3建设规模:为持续改善本省环境空气质量,加快推进钢铁、焦化行业污染防治深度治理,稳步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促进钢铁、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本项目对五高炉热风炉烟气进行深度治理,采用改进型活性炭脱硫脱硝技术。本项目由烟气系统、吸附塔系统、活性炭排料系统、活性炭解析系统、除尘系统、活性炭储运系统及氨水蒸发喷射系统等组成。项目投用后,热风炉烟气排放标准将满足《关于实施钢铁焦化行业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动钢铁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晋生态环保委2号)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值控制在:颗粒物浓度5mg/Nm3,SO2浓度15mg/Nm3,NOx浓度35mg/Nm3以下。
2.4计划工期:15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建安施工含活性炭上料地坑、吸附塔上部(下部)钢框架、吸附塔本体烟气管道支架、活性炭排料仓框架、烟气空冷式换热器基础、外线烟气管道支架、除尘器框架、增压风机基础,烟气系统、吸附系统、活性炭排料系统、活性炭储运系统、除尘系统、氨水蒸发喷射系统设备安装和烟道、支架、工艺和土建钢结构等制安,及配套土建、电气、仪表、计控、通信、消防、给排水、道路、地面硬化、排水、能源介质外线,新旧系统接口(包括混凝土烟囱开口一处)等建安,以及试运转、联动试车合格交付生产直至竣工达产,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一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投标其他条件:
1、中国宝武集团项目未列入禁入名单的投标人;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开标当日数据)(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需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标当日数据);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开标当日数据);
7、投标人不得存在其他情况: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第一大股东是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分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代表合作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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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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