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宜兴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2年宜兴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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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年宜兴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宜兴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2022年宜兴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宜行审3许〔202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宜兴市域。
2.1.2建设规模:建设宜兴城区及乡镇区域内183.1km供水管网,主要涉及供水管网新建改造、管网信息化建设、水厂及泵站建设及供水设施防冻保温工程。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约25744.54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约493.76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工程审计报告提交之日终结(最终按本项目实际实施
为准。)
(1)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结束止;
(2)监理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3)其他咨询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同时必须满足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1.6工作质量目标:符合相关规定。
2.2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监理、其他咨询服务(设计管理和项目后评价含单独审核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总监,投标项目总负责人以总监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且在宜兴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或年龄在65周岁内仍在投标人企业执业的退休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协议。
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2年 7 月 15 日至 2022年 8月
;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截止
为:2022年 8 月1
8时40分。
本招标项目 2022年宜兴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宜兴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2022年宜兴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宜行审3许〔202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宜兴市域。
2.1.2建设规模:建设宜兴城区及乡镇区域内183.1km供水管网,主要涉及供水管网新建改造、管网信息化建设、水厂及泵站建设及供水设施防冻保温工程。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约25744.54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约493.76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工程审计报告提交之日终结(最终按本项目实际实施
(1)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结束止;
(2)监理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3)其他咨询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同时必须满足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1.6工作质量目标:符合相关规定。
2.2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监理、其他咨询服务(设计管理和项目后评价含单独审核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总监,投标项目总负责人以总监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且在宜兴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或年龄在65周岁内仍在投标人企业执业的退休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协议。
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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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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