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强胜路接312国道工程施工项目QSL-SG标段项目经理部桥梁支座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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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强胜路接312国道工程施工
项目 QSL-SG标段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采购招标
(采购物资名称:桥梁支座)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强胜路接312国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昆山鹿达畅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强胜路接312国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桥梁支座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苏州市工业园区的澄浦路与现状强胜路交叉口东侧,桩号KO+000,道路路线总体大致呈东西走向,横跨界浦港及防汛通道,在桩号K0+960处与豆芽生产基地东侧道路平交(T型交叉口),终点止于昆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山镇)的在建312国道路边,终点桩号K1+136.428。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兼二级公路,设计时速50km/h。
本项目桥梁分主桥及引桥两部分,主桥跨界浦港,两侧接引桥,主桥采用挂篮悬臂浇筑的变截面预应力砼连续箱梁,引桥采用组合小箱梁。
项目合同投资额约1.5亿元,合同工期24个月,自2023年1月
开工,至20
06月3
竣工。
2.2招标内容:
本项目强胜路接312国道工程施工所需桥梁支座240个,详细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2号);
2.3.4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设物【2021】555号);
2.3.5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公司物设【2021】178号);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桥梁支座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及代理商代理产品的生产商须取得经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ISO9000族质量体系认证及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商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若未做第三方审计,可只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中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扫描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
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0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同种类或类似规格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5年内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1000万元以上合同证明文件至少2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每份合同封面、合同清单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或相似产品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2份;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供货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世行制裁名单;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未被纳入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9)投标产品不得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情况;
注册后查看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2
,每日
8:30时至11:30时,
14:30时至17:30时(北京
,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缴费截止日为2022年3月2
17:30时。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
为2023年3月2
12:00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3年4月1
9时00分。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强胜路接312国道工程施工
项目 QSL-SG标段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采购招标
(采购物资名称:桥梁支座)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强胜路接312国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昆山鹿达畅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强胜路接312国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桥梁支座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苏州市工业园区的澄浦路与现状强胜路交叉口东侧,桩号KO+000,道路路线总体大致呈东西走向,横跨界浦港及防汛通道,在桩号K0+960处与豆芽生产基地东侧道路平交(T型交叉口),终点止于昆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山镇)的在建312国道路边,终点桩号K1+136.428。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兼二级公路,设计时速50km/h。
本项目桥梁分主桥及引桥两部分,主桥跨界浦港,两侧接引桥,主桥采用挂篮悬臂浇筑的变截面预应力砼连续箱梁,引桥采用组合小箱梁。
项目合同投资额约1.5亿元,合同工期24个月,自2023年1月
2.2招标内容:
本项目强胜路接312国道工程施工所需桥梁支座240个,详细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2号);
2.3.4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设物【2021】555号);
2.3.5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公司物设【2021】178号);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桥梁支座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及代理商代理产品的生产商须取得经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ISO9000族质量体系认证及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商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若未做第三方审计,可只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中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扫描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同种类或类似规格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5年内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1000万元以上合同证明文件至少2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每份合同封面、合同清单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或相似产品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2份;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供货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世行制裁名单;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未被纳入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9)投标产品不得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情况;
注册后查看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2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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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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