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皋大道二期及S226南延建设工程业主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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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通皋大道二期及S226南延建设工程业主质量检测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5】134号、如皋市行政审批局及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皋行审法25号文件、如皋市政府以皋办【202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现对通皋大道二期及S226南延建设工程业主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通皋大道二期及S226南延建设工程业主质量检测项目包含2023-TGJC、2023-S226JC两个标段试验检测项目,对应施工概况及招标范围如下:
2.1.1通皋大道二期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
建设规模:五里港南片区通皋大道二期工程起点顺接通皋大道与新丁平公路交叉口以西约610m,在新丁平公路东侧设计匝道桥接主路,跨越新丁平公路和通扬运河后,2000米高架桥梁落地接地面道路,地面道路向东南方向延伸,与规划345国道平面交叉,终点至G204北侧550m,二期工程全长4.43km(一期改造610m,新建3.82km)。本项目按照双向六车道快速路兼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行车速度采用80km/h。建安费暂定约80900万元。
2.2.1 S226南延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如皋市白蒲镇
建设规模:总体呈南北向,路线起点位于 303 县道(蒲黄线)平交口,与 226 省道东陈至白蒲段路面改善工程终点相接,向南穿越白蒲镇,向东跨越通扬运河(大桥中跨95m),止于如皋与通州区交界处,接 226 省道通州段,起点桩号 K28+716.828,终点桩号 K36+183.220,路线全长 7.466km,宽26米,一级公路标准。建安费约457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检测内容为受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对以上施工进行的业主质量检测。
2.3检测服务期:
本项目对应施工工期预计为99
历天,2025年12月3
完工。本项目检测服务期同施工期。
2.4质量标准:检测过程及检测工作质量应符合现行实施的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下发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3.1.2业绩要求:2018年1月
以来(以交/竣工
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
3.1.3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同时覆盖公路、桥梁、材料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
以来(以交/竣工
为准),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同时覆盖公路、桥梁、材料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
、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例如:若开标
为2023年2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指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段应为2022年9月~11月或2022年10月~12月或2022年11月~2023年1月或2022年12月~2023年2月)。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d、若因疫情期间免征导致无法出具缴纳证明的,则本表后应附有权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扫描件和可网络查询的链接。
3.1.5其他检测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为本标段配备的其他检测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不少于4人,且均具有交通运输部门公路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师证书,且其他检测人员证书的专业需覆盖公路、桥梁、材料、交通工程专业。
招标文件中对其他检测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资格和数量要求仅作为签订合同时的最低要求,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评审标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填报。若填报了其他检测人员,则须同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若未填报其他检测人员,则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社保证明材料;无论是否填报其他检测人员,均须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承诺函且承诺函的内容要与投标文件中人员情况一致。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
、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例如:若开标
为2023年2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指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段应为2022年9月~11月或2022年10月~12月或2022年11月~2023年1月或2022年12月~2023年2月)。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d、若因疫情期间免征导致无法出具缴纳证明的,则本表后应附有权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扫描件和可网络查询的链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不得与服务期内的招标人工程项目的已中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
3.5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综合得分排第一,按2023-TGJC标段、2023-S226JC标段的顺序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开标
)为2023年4月1
9:30
通皋大道二期及S226南延建设工程业主质量检测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5】134号、如皋市行政审批局及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皋行审法25号文件、如皋市政府以皋办【202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现对通皋大道二期及S226南延建设工程业主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通皋大道二期及S226南延建设工程业主质量检测项目包含2023-TGJC、2023-S226JC两个标段试验检测项目,对应施工概况及招标范围如下:
2.1.1通皋大道二期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
建设规模:五里港南片区通皋大道二期工程起点顺接通皋大道与新丁平公路交叉口以西约610m,在新丁平公路东侧设计匝道桥接主路,跨越新丁平公路和通扬运河后,2000米高架桥梁落地接地面道路,地面道路向东南方向延伸,与规划345国道平面交叉,终点至G204北侧550m,二期工程全长4.43km(一期改造610m,新建3.82km)。本项目按照双向六车道快速路兼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行车速度采用80km/h。建安费暂定约80900万元。
2.2.1 S226南延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如皋市白蒲镇
建设规模:总体呈南北向,路线起点位于 303 县道(蒲黄线)平交口,与 226 省道东陈至白蒲段路面改善工程终点相接,向南穿越白蒲镇,向东跨越通扬运河(大桥中跨95m),止于如皋与通州区交界处,接 226 省道通州段,起点桩号 K28+716.828,终点桩号 K36+183.220,路线全长 7.466km,宽26米,一级公路标准。建安费约457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检测内容为受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对以上施工进行的业主质量检测。
2.3检测服务期:
本项目对应施工工期预计为99
2.4质量标准:检测过程及检测工作质量应符合现行实施的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下发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3.1.2业绩要求:2018年1月
3.1.3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同时覆盖公路、桥梁、材料专业),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d、若因疫情期间免征导致无法出具缴纳证明的,则本表后应附有权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扫描件和可网络查询的链接。
3.1.5其他检测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为本标段配备的其他检测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不少于4人,且均具有交通运输部门公路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师证书,且其他检测人员证书的专业需覆盖公路、桥梁、材料、交通工程专业。
招标文件中对其他检测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资格和数量要求仅作为签订合同时的最低要求,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评审标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填报。若填报了其他检测人员,则须同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若未填报其他检测人员,则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社保证明材料;无论是否填报其他检测人员,均须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承诺函且承诺函的内容要与投标文件中人员情况一致。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d、若因疫情期间免征导致无法出具缴纳证明的,则本表后应附有权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扫描件和可网络查询的链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不得与服务期内的招标人工程项目的已中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
3.5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综合得分排第一,按2023-TGJC标段、2023-S226JC标段的顺序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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