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东风宜昌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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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欣旺达东风宜昌动力电池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已由宜昌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9-420550-89-01-906073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为宜昌高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欣旺达东风宜昌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毓秀路与土门路交汇处。
3、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645亩,总建筑面积约42万㎡,包括办公楼、宿舍、食堂、污水站、测试中心、电解液仓、固废库、综合站房、综合仓库、模组车间、电芯车间、电极车间、分容车间等。
4、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电梯共 26 部(其中客梯 16 部,货梯 10 部),包含电梯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免保期后年度维修费用及承诺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5、工期要求(履约期限):2023年6月3
前所有电梯安装调试验收完毕,需通过当地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合格证。
6、质量目标:电梯产品满足国家现行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列二个条件之一:
(1)投标人是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同一品牌电梯设备制造商和取得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是所投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取得拟投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取得同一品牌电梯制造商授权并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上传委托代理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级别要求为 B 级及以上)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需包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具备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须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固定维保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经营住所应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若固定维保单位是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投标人须上传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是拟投电梯设备代理商且作为固定维保单位的,投标人须上传以下材料: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②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不作为固定维保单位且固定维保单位不是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投标人须上传以下材料:①投标人与固定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②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③固定维保单位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电梯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 10 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在职人员(不接受退休人员),上述人员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上传人员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及 2022 年 9月-2023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7、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
为准)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电梯销售及安装业绩(上传中标通知书和电梯合同关键页彩色扫描件,以及合同内至少一台的监督检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报告上的制造单位须为所投品牌或品牌之一,安装单位须为投标人)。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
为 2023 年 03 月 24 日至 2023 年 04 月 03 日 22 时 00 分止。
欣旺达东风宜昌动力电池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已由宜昌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9-420550-89-01-906073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为宜昌高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昌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欣旺达东风宜昌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毓秀路与土门路交汇处。
3、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645亩,总建筑面积约42万㎡,包括办公楼、宿舍、食堂、污水站、测试中心、电解液仓、固废库、综合站房、综合仓库、模组车间、电芯车间、电极车间、分容车间等。
4、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电梯共 26 部(其中客梯 16 部,货梯 10 部),包含电梯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免保期后年度维修费用及承诺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5、工期要求(履约期限):2023年6月3
6、质量目标:电梯产品满足国家现行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列二个条件之一:
(1)投标人是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同一品牌电梯设备制造商和取得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是所投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取得拟投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取得同一品牌电梯制造商授权并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上传委托代理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级别要求为 B 级及以上)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需包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具备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须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固定维保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经营住所应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若固定维保单位是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投标人须上传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是拟投电梯设备代理商且作为固定维保单位的,投标人须上传以下材料: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②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不作为固定维保单位且固定维保单位不是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投标人须上传以下材料:①投标人与固定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②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③固定维保单位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电梯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 10 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在职人员(不接受退休人员),上述人员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上传人员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及 2022 年 9月-2023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7、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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