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4
收藏项目
起重机维保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1:
2.1采购货物名称:起重机维保项目
2.2采购货物数量:1项
2.3服务地点: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2.4服务期限:合作意向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次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 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固定维保费1年800000元;维修备件费用1年250000元;轨道、滑线检修作业1年15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标段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起重机械维修且覆盖 B级及以上,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许可证扫描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3)投标人的特种设备许可证以开标当日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cnse.samr.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接过(指已完工验收)1个同类项目(起重机维保类业绩),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应附合同协议书及完工验收单(须甲方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
2)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4 23:00至2023-03-29 23:00 (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为2023-04-14 09: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1:
2.1采购货物名称:起重机维保项目
2.2采购货物数量:1项
2.3服务地点: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2.4服务期限:合作意向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次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 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固定维保费1年800000元;维修备件费用1年250000元;轨道、滑线检修作业1年15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标段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起重机械维修且覆盖 B级及以上,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许可证扫描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3)投标人的特种设备许可证以开标当日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cnse.samr.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
1)应附合同协议书及完工验收单(须甲方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
2)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4 23:00至2023-03-29 23:00 (北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电梯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23
- 2025-中核北方-空调(固投)采购公告 2025-04-23
- 2025年度市区管网项目大管径(≥DN800)热力管网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25-04-23
-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3
- 南京港新生圩分公司配合维修吊装用汽车吊租赁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25-04-23
- 渝隆大厦空调主机系统实施改造采购(一期)招标公告 2025-04-23
- 深圳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环保空调大修采购公告 2025-04-23
- 天津市东丽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PPP项目全厂空调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2025-04-23
- 辽宁省汽车快速客运站2024年维修改造项目客运站电梯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23
- 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吊车租赁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5-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