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区绿化服务中心黄陂区2023年春季道路绿化补植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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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Z2302-012-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3031573-0068
3、项目名称:黄陂区2023年春季道路绿化补植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27.9(万元)
6、最高限价:227.89784(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经营范围;(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以及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的承诺书
3、提供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不少于6人)的身份证、相关专业职称证、社保证明;
4、提供2020、2021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公司只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2023年成立公司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企业近3年(2020年03月至今)类似苗木补植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6、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网站上没有不良记录或未被列入黑名单并截图,且提供一经发现有不良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将自愿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经济及行政处罚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
8、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2023年03月2
至2023年03月3
,每天
09:00至11:00,
14:00至16: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1、项目编号:WZ2302-012-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3031573-0068
3、项目名称:黄陂区2023年春季道路绿化补植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27.9(万元)
6、最高限价:227.89784(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经营范围;(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以及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的承诺书
3、提供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不少于6人)的身份证、相关专业职称证、社保证明;
4、提供2020、2021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公司只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2023年成立公司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企业近3年(2020年03月至今)类似苗木补植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6、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网站上没有不良记录或未被列入黑名单并截图,且提供一经发现有不良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将自愿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经济及行政处罚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
8、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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