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香糖料中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配套土建改造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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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卷烟厂香糖料中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配套土建改造,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2.2项目规模:/
2.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为150万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出资比例:100%;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招标范围:玉溪卷烟厂香糖料中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配套土建改造,包括(1)局部门窗洞口改造,增加室外疏散钢楼梯,一层设备间、过道区域原矿棉板吊顶及二层设备间、过道区域原铝扣板吊顶拆除,新做石膏板吊顶(含腻子粉、乳胶漆、喷淋开孔)等;(2)新增泡沫-喷淋灭火系统安装调试、室内消防栓系统安装调试;(3)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安装调试;(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等;(5)新增事故通风系统安装调试。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图纸》。
2.8工期:
本项目工期为12
历天(自开工令载明的开工之日至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通过招标人初验合格之日止)。
注:因招标人原因不具备施工条件的
不计入工期。
2.9质保期:自项目单项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4个月。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
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正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附书面承诺;
②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
③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由专人担任,不得兼任。
3.1.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须于2023年3月2
至2023年4月
17:00前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卷烟厂香糖料中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配套土建改造,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2.2项目规模:/
2.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为150万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出资比例:100%;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招标范围:玉溪卷烟厂香糖料中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配套土建改造,包括(1)局部门窗洞口改造,增加室外疏散钢楼梯,一层设备间、过道区域原矿棉板吊顶及二层设备间、过道区域原铝扣板吊顶拆除,新做石膏板吊顶(含腻子粉、乳胶漆、喷淋开孔)等;(2)新增泡沫-喷淋灭火系统安装调试、室内消防栓系统安装调试;(3)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安装调试;(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等;(5)新增事故通风系统安装调试。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图纸》。
2.8工期:
本项目工期为12
注:因招标人原因不具备施工条件的
2.9质保期:自项目单项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4个月。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正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附书面承诺;
②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
③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由专人担任,不得兼任。
3.1.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须于2023年3月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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