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及公共卫生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04包:全自动菌落计数仪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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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注册后查看3、项目名称:建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及公共卫生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22(万元)
6、最高限价:222(万元)
7、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各包预算(限价)
01包 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 1台 125万元
02包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台 50万元
03包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1台 35万元
04包 全自动菌落计数仪 1台 12万元
注:1、本项目共分为4个包段。以上各包所含内容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2、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3、供应商的报价含货物出厂价、货物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人员现场培训费及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该项目属于交钥匙项目,供应商不再向采购方收取该货物的任何费用。
4、各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内交货;质保期:安装验收合格后至少12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各包供应商为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注: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各包所提供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3年03月2至2023年04月03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1、开始:2023年04月209点00分(北京)
2、截止:2023年04月210点00分(北京)
5、预算金额:222(万元)
6、最高限价:222(万元)
7、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各包预算(限价)
01包 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 1台 125万元
02包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台 50万元
03包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1台 35万元
04包 全自动菌落计数仪 1台 12万元
注:1、本项目共分为4个包段。以上各包所含内容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2、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3、供应商的报价含货物出厂价、货物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人员现场培训费及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该项目属于交钥匙项目,供应商不再向采购方收取该货物的任何费用。
4、各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内交货;质保期:安装验收合格后至少12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各包供应商为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注: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各包所提供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3年03月2至2023年04月03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 1、开始:2023年04月209点00分(北京)
2、截止:2023年04月210点0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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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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