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禄劝穗发马鹿塘乡120MW农光互补复合型光伏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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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后查看就广州发展禄劝穗发马鹿塘乡120MW农光互补复合型光伏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项目已落实资金来源。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禄劝穗发马鹿塘乡120MW农光互补复合型光伏项目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马鹿塘乡
四、项目概况:
禄劝穗发马鹿塘乡120MW农光互补复合型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马鹿塘乡三发村,距离马鹿塘乡政府距离约5公里。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400亩,现状为山地和灌木林地。
本工程推荐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电池组件部分安装于固定支架上(采用固定双排倾角为30°),部分安装于柔性支架(大约20MW)。本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约为120MWp,由31个3.89MWp子阵组成,子阵包括单晶硅组件、箱变、逆变器等。每 6~7 台位置相近的箱变串在一起汇成 1 回35kV集电线路,本工程共以 5 回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
各升压变压器高压侧经集电线路汇流后以35kV集电线路接至新建220kV升压站,升压至220kV 后通过1回 220kV送出线路(新建)接入华电撒永山升发光伏电站 220kV升压站间隔。
本项目需在新建的220kV 升压站内,设置1 台120MVA 主变、220kV GIS 设备、无功补偿装置及接地变等配电设备。升压站新建1 台120MVA 主变,送出线路距离约15km。
本项目新建12MW/24MWh(交流可用)储能系统分为4 个3.15MW/6.19MWh 储能单元,实配容量为12.6MW/ 24.76MWh,储能系统采用集装箱一体化设计方案,具有安装维护方便、系统集成化程度高等优点。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5.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5.2 招标范围: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79号)、《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6号),监理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监理规范》(NB∕T 32042-2018 )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的要求开展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的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开工准备到建安工程施工准备、建筑结构施工、设备安装、接入工程、设备/材料检验或验收、试验及检查测试、调试、项目试运行、初步验收、设备最终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以及竣工资料的审核移交等。此外还包括协助业主并指导施工单位办理施工所需全部报建手续,协助业主催交设备,组织到货验收及交接,负责工作计划编写、审查及落实、考核等工作内容。监理工作应按照“四控制”( 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设计、设备、材料、施工承包商的关系)和“小业主、大监理”的原则进行。同时针对项目管理的每一过程遵循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的管理思路,形成计划-实施-检查处理的闭路循环。
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方应根据所承接的监理业务,设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所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在现场设立常驻监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业主不得擅自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终止工程承建单位合同,或建议撤换承包方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业主必须在监理方实施监理前,将监理方、监理范围、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各承包方,并在与承包方签定的合同中予以明确。总监理工程师也应及时将其所授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有关权限,书面通知各承包方。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时,须经业主同意并通知各有关承包方。各承包方应为监理方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并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有关记录、报表等各种资料。
监理服务范围内的各种审核意见、通知、工作记录、会议纪要、工作计划、总结等等都应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出具。
5.3监理服务期限:
项目建设工期约18月,监理方应在收到业主书面的工程启动通知后3日内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的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7.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2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7.3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的内容盖章投标人声明;
7.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
与开标
:
8.1、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
起-2023年04月1
止;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
:2023年03月2
17:30起,2023年04月1
17:30止(北京
)。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禄劝穗发马鹿塘乡120MW农光互补复合型光伏项目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马鹿塘乡
四、项目概况:
禄劝穗发马鹿塘乡120MW农光互补复合型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马鹿塘乡三发村,距离马鹿塘乡政府距离约5公里。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400亩,现状为山地和灌木林地。
本工程推荐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电池组件部分安装于固定支架上(采用固定双排倾角为30°),部分安装于柔性支架(大约20MW)。本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约为120MWp,由31个3.89MWp子阵组成,子阵包括单晶硅组件、箱变、逆变器等。每 6~7 台位置相近的箱变串在一起汇成 1 回35kV集电线路,本工程共以 5 回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
各升压变压器高压侧经集电线路汇流后以35kV集电线路接至新建220kV升压站,升压至220kV 后通过1回 220kV送出线路(新建)接入华电撒永山升发光伏电站 220kV升压站间隔。
本项目需在新建的220kV 升压站内,设置1 台120MVA 主变、220kV GIS 设备、无功补偿装置及接地变等配电设备。升压站新建1 台120MVA 主变,送出线路距离约15km。
本项目新建12MW/24MWh(交流可用)储能系统分为4 个3.15MW/6.19MWh 储能单元,实配容量为12.6MW/ 24.76MWh,储能系统采用集装箱一体化设计方案,具有安装维护方便、系统集成化程度高等优点。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5.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5.2 招标范围: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79号)、《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6号),监理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监理规范》(NB∕T 32042-2018 )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的要求开展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的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开工准备到建安工程施工准备、建筑结构施工、设备安装、接入工程、设备/材料检验或验收、试验及检查测试、调试、项目试运行、初步验收、设备最终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以及竣工资料的审核移交等。此外还包括协助业主并指导施工单位办理施工所需全部报建手续,协助业主催交设备,组织到货验收及交接,负责工作计划编写、审查及落实、考核等工作内容。监理工作应按照“四控制”( 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设计、设备、材料、施工承包商的关系)和“小业主、大监理”的原则进行。同时针对项目管理的每一过程遵循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的管理思路,形成计划-实施-检查处理的闭路循环。
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方应根据所承接的监理业务,设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所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在现场设立常驻监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业主不得擅自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终止工程承建单位合同,或建议撤换承包方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业主必须在监理方实施监理前,将监理方、监理范围、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各承包方,并在与承包方签定的合同中予以明确。总监理工程师也应及时将其所授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有关权限,书面通知各承包方。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时,须经业主同意并通知各有关承包方。各承包方应为监理方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并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有关记录、报表等各种资料。
监理服务范围内的各种审核意见、通知、工作记录、会议纪要、工作计划、总结等等都应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出具。
5.3监理服务期限:
项目建设工期约18月,监理方应在收到业主书面的工程启动通知后3日内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的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7.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2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7.3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的内容盖章投标人声明;
7.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
8.1、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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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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