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水网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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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齐哈尔市水网规划编制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齐齐哈尔市本级和各区县(包括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甘南县、龙江县、克山县、克东县、依安县、拜泉县、泰来县、富裕县、讷河市);
2.2服务内容:1、齐齐哈尔市本级和各区县(包括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甘南县、龙江县、克山县、克东县、依安县、拜泉县、泰来县、富裕县、讷河市)工作大纲编制;2、基础资料收集,收集范围包括规划范围、工程及其周边区域;3、水网建设基础与面临形势;4、水网建设总体思路;5、加快构建现代水网体系;6、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7、完善防洪排涝体系;8、构建水生态保护治理体系;9、推进水网智慧化建设;10、创新水网工程建设运行机制;11、重大工程与实施安排;12、实施效果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13、保障措施;14、讷河市(仅汇总)。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规划阶段技术成果;
2.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提供合格成果;
2.5招标控制价:726万元;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水利行业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同时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专业为水利水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3.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若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列为行政处罚期内取消投标资格,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政府审计部门或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年度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会计报表)。注:1、如为事业单位可只提供资产负债表;2、新注册企业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月的财务情况说明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
为2023年03月3
09时00分至2023年4月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
为2023年4月1
09时00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齐齐哈尔市本级和各区县(包括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甘南县、龙江县、克山县、克东县、依安县、拜泉县、泰来县、富裕县、讷河市);
2.2服务内容:1、齐齐哈尔市本级和各区县(包括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甘南县、龙江县、克山县、克东县、依安县、拜泉县、泰来县、富裕县、讷河市)工作大纲编制;2、基础资料收集,收集范围包括规划范围、工程及其周边区域;3、水网建设基础与面临形势;4、水网建设总体思路;5、加快构建现代水网体系;6、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7、完善防洪排涝体系;8、构建水生态保护治理体系;9、推进水网智慧化建设;10、创新水网工程建设运行机制;11、重大工程与实施安排;12、实施效果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13、保障措施;14、讷河市(仅汇总)。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规划阶段技术成果;
2.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提供合格成果;
2.5招标控制价:726万元;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水利行业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同时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专业为水利水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3.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若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列为行政处罚期内取消投标资格,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政府审计部门或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年度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会计报表)。注:1、如为事业单位可只提供资产负债表;2、新注册企业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月的财务情况说明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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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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