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北京联通114人工坐席项目(一)(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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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2023-20
北京联通114人工坐席项目(一)(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2023-20
北京联通114人工坐席项目(一)(第二次)。
1.2 招标编号:HB
1.3 招标内容
1.3.1本项目的采购内容:采购北京联通114人工坐席(一)服务两年,具体业务范围包括114人工坐席项目(一)的话务受理、预约受理以及现场管理、质量检查、业务支撑等相关工作。
1.3.2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次月
起连续24个月。
1.3.3服务地点:北京市。
1.3.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3.5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800万元(不含增值税),招标人将以合同上限金额按预算金额乘以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签署框架协议。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中标人份额分别为采购预算的60%、40%。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
本项目采用单价的报价方式设置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客服代表:5888.67元/席/月,激励费用:3.30元/个,班长席:7845.28元/席/月,服务质检席:7354.71元/席/月,业务支撑席:12748.5元/席/月。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投标一览表。
1.6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和注册资本
2.1.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1.2、如为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呼叫中心业务类项目业绩,合同总金额达到3000万(含)元以上且已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协议及框架订单扫描件。
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业绩
以合同或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签订
为准,业绩金额认定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金额不能高于合同(订单)金额。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业绩金额为含税金额。
2.4 服务团队
2.4.1、具备服务团队,包括项目经理1人,班长席不少于6人,服务质检席不少于2人,业务支撑席1人,客服代表不少于72人,提供服务团队《人员基本信息表》(至少包括:岗位、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行业工作年限、学历)、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学历仅做为详细评审项。
2.4.2、投标人须承诺班长席、服务质检席、客服代表、业务支撑席人员不得与其它项目重复;(须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2.4.3、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应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呼叫中心类似项目的从业经验,从事相应管理岗位
不低于5年,保证服务期内不可更换,须提供项目经理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工作经历、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
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管理机构章以及缴费单位名称、缴纳保险人员姓名)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
2.4.4、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按投标人承诺时限到岗,到岗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不得超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无法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按投标人承诺时限到岗,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须提供承诺书。
2.5 信誉要求
2.5.1、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5.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5.3、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6 其他要求
2.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6.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2.6.6、评审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审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该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2.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8、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6.9、所有服务均为投标人自行提供。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
: 2023年03月3
09时00分至2023年04月0
17时00分(北京
)
4.2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
为2023年04月2
09时30分。
1.1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2023-20
1.2 招标编号:HB
1.3 招标内容
1.3.1本项目的采购内容:采购北京联通114人工坐席(一)服务两年,具体业务范围包括114人工坐席项目(一)的话务受理、预约受理以及现场管理、质量检查、业务支撑等相关工作。
1.3.2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次月
1.3.3服务地点:北京市。
1.3.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3.5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800万元(不含增值税),招标人将以合同上限金额按预算金额乘以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签署框架协议。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中标人份额分别为采购预算的60%、40%。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
本项目采用单价的报价方式设置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客服代表:5888.67元/席/月,激励费用:3.30元/个,班长席:7845.28元/席/月,服务质检席:7354.71元/席/月,业务支撑席:12748.5元/席/月。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投标一览表。
1.6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和注册资本
2.1.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1.2、如为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
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业绩
2.4 服务团队
2.4.1、具备服务团队,包括项目经理1人,班长席不少于6人,服务质检席不少于2人,业务支撑席1人,客服代表不少于72人,提供服务团队《人员基本信息表》(至少包括:岗位、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行业工作年限、学历)、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学历仅做为详细评审项。
2.4.2、投标人须承诺班长席、服务质检席、客服代表、业务支撑席人员不得与其它项目重复;(须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2.4.3、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应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呼叫中心类似项目的从业经验,从事相应管理岗位
2.4.4、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按投标人承诺时限到岗,到岗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不得超过
2.5 信誉要求
2.5.1、2020年1月
2.5.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5.3、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6 其他要求
2.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6.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2.6.6、评审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审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该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2.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8、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6.9、所有服务均为投标人自行提供。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
4.2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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