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新城湖内社区服务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03
收藏项目
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美新城湖内社区服务中心(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集美新城湖内社区服务中心投资概算的批复(集发展基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市东区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集美海翔大道北侧,西亭北二路与支四路交叉口西北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约3028.226㎡,总建筑面积约485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550㎡,地下建筑面积约1300㎡,建筑占地面积约1120.44㎡,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建筑物。建安工程费约2270.7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 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基坑支护及土石方、筏板基础、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绿色建筑的相关工程、室外综合管网、道路及硬地、绿化及景观、围墙、大门及门卫、海绵城市建设、正式用电用水、临时用水用电、变配电设备、医疗废水处理系统、电梯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施工图纸, ,其中,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850 m2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单体建筑面积约4850 m2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招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前发布) 。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一并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18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418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2022 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 / 级别。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最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
3.4. 联合体投标:
3.4.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4.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4.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04 09:30:00 至 2023-04-26 10:45: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5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2023-04-26 10:45:0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美新城湖内社区服务中心(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集美新城湖内社区服务中心投资概算的批复(集发展基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市东区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集美海翔大道北侧,西亭北二路与支四路交叉口西北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约3028.226㎡,总建筑面积约485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550㎡,地下建筑面积约1300㎡,建筑占地面积约1120.44㎡,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建筑物。建安工程费约2270.7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 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基坑支护及土石方、筏板基础、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绿色建筑的相关工程、室外综合管网、道路及硬地、绿化及景观、围墙、大门及门卫、海绵城市建设、正式用电用水、临时用水用电、变配电设备、医疗废水处理系统、电梯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施工图纸, ,其中,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850 m2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单体建筑面积约4850 m2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招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前发布) 。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一并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18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418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2022 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 / 级别。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最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
3.4. 联合体投标:
3.4.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4.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4.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04 09:30:00 至 2023-04-26 10:45: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5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2023-04-26 10:45: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中交三公局长高项目钢台座采购招标公告 2024-12-21
- 中交二航局祁阳湘江大桥项目设备租赁公告 2024-12-21
- 襄宜高速公路宜昌段XYYCTJ-2项目经理部现场安全标识、宣传广告标牌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2024-12-21
-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包铝及华云电解辅助及厂内短倒等业务劳务外包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2024-12-21
- 方形井盖年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0
- 资江电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服务采购公告 2024-12-20
- 滦州田兴铁矿有限公司中深孔采矿台车采购国际(1)招标公告 2024-12-20
- 吉林银行2025-2027年度外聘律所入围供应商补录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0
- 集团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工作人员上岗资格培训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2024-12-20
- 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2002000331和2002000332中波轮船38000吨多用途重吊船全船通导及无线电设备(2艘船)采购招标公告 2024-12-20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56240287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标书下载更多
- 淮河能源健康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常用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招标公告
- 万州经开区基础设施及配套用房完善工程之住房租赁项目改造工程采购电缆线第三次比选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工作服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防寒保暖羊毛衫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万州经开区综保区生活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天然气管道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 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采购页岩标、配砖比选公告
- 水处理化工原材料产品系列采购比选公告
- 中国核电电力行业发展研究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销售废旧物资
- 万州经开区基础设施及配套用房完善工程之住房租赁项目改造工程采购电缆线第二次比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