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桂林电信分公司本地网机房、局房房屋、建筑物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04
收藏项目
2023年桂林电信分公司本地网机房、局房房屋、建筑物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桂林电信分公司本地网机房、局房房屋、建筑物零星维修项目、招标编号:05-09-04A-2023-D-A05775,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就2023年桂林电信分公司本地网机房、局房房屋、建筑物零星维修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招标内容:为桂林市区和各县的综合机房/基站/仓库等房屋类进行装维修。主要包括①房屋漏水防水维修及更换防水,房屋补漏维修、刮腻子、刷墙漆,房间隔墙、砌墙,墙面批荡等;②地面、墙面、顶面有破损、污物清理修复、门头牌匾等有破损修复、加固、更换,院墙、院内地面、门前地面等出现塌陷、开裂、倾斜等修复;③门窗(防盗门、窗)无法正常开启、关闭、破损等修复及更换、大门加装防鼠板;④防护网、防盗网的维修、安装,水管、水龙头、阀门等维修及更换;⑤标示牌脱落、破损的维修及更换,照明灯、开关等维修更换;⑥综合机房/基站/仓库/等电源线的铺设、接入、更换、维修,疏通下水管路等。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框架预算:48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最终以实际完成数量订单结算,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投标风险。
1.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执行完合同金额额度为止。
1.5中标人数量:3名。第一中标人份额为45%(服务区域为:漓江南、漓江东、漓江西南),预估金额为216万元(不含税);第二中标人份额为35%(服务区域为:漓江西、漓江西北、漓江东南),预估金额为168万元(不含税);第三中标人份额为20%(服务区域:漓江北、漓江东北),预估金额96万元(不含税)。
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8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包工包料)。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限价,投标人以招标文件附表1为基准进行折扣报价,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90%,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折扣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0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具备2020年1月至今承接的同类装修类项目的合同业绩,且合同金额累计大于100万元(含);备注: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团队人员/证书/车辆;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企业负责人:1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备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人员缴纳2022年10月起至今任意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备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有效建造师扫描件、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人员缴纳2022年10月起至今任意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施工技术人员:4名;资格证书最低配置数量要求为:登高证(高空作业证)2本,电工证1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1本。(一人持有多本证书,按一本计算;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以及2022年10月起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若人员为劳务派遣至投标人并由劳务派遣公司购买社保时,则除提供相应劳务派遣公司为其人员缴纳2022年10月起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外,须同时提供相应劳务派遣公司与投标人签署且至参选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合作合同/协议)或者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4)本项目车辆最低标准数量要求为1辆,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上车辆类型须为轻型普通货车、中型箱式货车、轻型仓栅式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轻型厢式货车等货车类车辆,其他车型不予认可。如拟投入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行驶证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如拟投入车辆为投标人租赁车辆,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招标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4月17时00分至2023年4月118时00分(北京)。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桂林电信分公司本地网机房、局房房屋、建筑物零星维修项目、招标编号:05-09-04A-2023-D-A05775,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就2023年桂林电信分公司本地网机房、局房房屋、建筑物零星维修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招标内容:为桂林市区和各县的综合机房/基站/仓库等房屋类进行装维修。主要包括①房屋漏水防水维修及更换防水,房屋补漏维修、刮腻子、刷墙漆,房间隔墙、砌墙,墙面批荡等;②地面、墙面、顶面有破损、污物清理修复、门头牌匾等有破损修复、加固、更换,院墙、院内地面、门前地面等出现塌陷、开裂、倾斜等修复;③门窗(防盗门、窗)无法正常开启、关闭、破损等修复及更换、大门加装防鼠板;④防护网、防盗网的维修、安装,水管、水龙头、阀门等维修及更换;⑤标示牌脱落、破损的维修及更换,照明灯、开关等维修更换;⑥综合机房/基站/仓库/等电源线的铺设、接入、更换、维修,疏通下水管路等。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框架预算:48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最终以实际完成数量订单结算,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投标风险。
1.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执行完合同金额额度为止。
1.5中标人数量:3名。第一中标人份额为45%(服务区域为:漓江南、漓江东、漓江西南),预估金额为216万元(不含税);第二中标人份额为35%(服务区域为:漓江西、漓江西北、漓江东南),预估金额为168万元(不含税);第三中标人份额为20%(服务区域:漓江北、漓江东北),预估金额96万元(不含税)。
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8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包工包料)。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限价,投标人以招标文件附表1为基准进行折扣报价,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90%,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折扣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0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具备2020年1月至今承接的同类装修类项目的合同业绩,且合同金额累计大于100万元(含);备注: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团队人员/证书/车辆;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企业负责人:1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备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人员缴纳2022年10月起至今任意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备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有效建造师扫描件、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人员缴纳2022年10月起至今任意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施工技术人员:4名;资格证书最低配置数量要求为:登高证(高空作业证)2本,电工证1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1本。(一人持有多本证书,按一本计算;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以及2022年10月起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若人员为劳务派遣至投标人并由劳务派遣公司购买社保时,则除提供相应劳务派遣公司为其人员缴纳2022年10月起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外,须同时提供相应劳务派遣公司与投标人签署且至参选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合作合同/协议)或者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4)本项目车辆最低标准数量要求为1辆,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上车辆类型须为轻型普通货车、中型箱式货车、轻型仓栅式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轻型厢式货车等货车类车辆,其他车型不予认可。如拟投入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行驶证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如拟投入车辆为投标人租赁车辆,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招标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4月17时00分至2023年4月118时00分(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2025年01月鲁南片区矿粉采购需求枣庄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薛城混凝土分公司矿粉招标公告 2025-01-16
- 桐城市总工会工人文化宫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16
- 云南建投第十五建设有限公司第四直管部大理市妇幼保健院新建院区建设项大理市妇幼保健院新建院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四直管混凝土招标公告 2025-01-16
- 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2025年主校区零星维修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16
- 听松苑示范区临时建筑拆除及临时用地复垦工程招标公告 2025-01-16
- 建工总承包第一公司建工总承包第一公司恒大安徽(寿县)空港小镇首一期一标段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零星维修专业分包工程标段1采购公告 2025-01-16
- 衡阳市中心医院异地扩建工程门诊住院楼精装修项目pvc采购招标公告 2025-01-16
- 门头沟新城14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防洪评价招标公告 2025-01-16
- 金色家园廉租房装修工程监理项目采购公告二次招标公告 2025-01-16
- 询价采购公告-中山市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延续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5-01-16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标书下载更多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号机组C修#1机组3号高调阀十字头更换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聚合氯化铝框架采购公开比价公告(二次)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月聚丙烯酰胺及有机硫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炉磨煤机电机维修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输煤高压软启柜更换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网控室及公用系统蓄电池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重庆市万州区恒合民族学校校园环境提升项目-土建及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公告
- 重庆市万州区恒合民族学校校园环境提升项目-装饰配套水电及屋面工程专业分包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4号机组氢冷器水室盖外修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供热系统阀门液压模块清洗公开比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