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0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淮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交通运输局。现招标人委托对淮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
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交计〔2023〕24号)和《关于开展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淮发改办〔2023〕27号)文件精神,全面、客观评估淮安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为推进规划中后期有效实施提供重要保障,淮安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淮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期评估。
2.2招标范围
淮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项目评估内容如下:
按照《关于开展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淮发改办〔2023〕27号)文件要求,全面评估淮安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实施情况。重点包括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发展形势环境变化和后续保障规划目标任务完成的对策建议、规划实施机制构建和执行情况等,以及省、市要求开展的其他相关评估工作。
2.3服务周期:
(1)2023年5月1
前完成评估报告初稿,2023年6月底前完成最终评估报告。
(2)业主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中标单位应服从业主单位的调整并如期完成任务。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HA-JTYS-PG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备案(备案专业应包含公路,服务范围应包括评估咨询)。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服务类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信用等级现阶段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
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出具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9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为2023年4月
9:00-2023年4月2
17:30,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为2023年4月2
10:30。
淮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交通运输局。现招标人委托对淮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交计〔2023〕24号)和《关于开展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淮发改办〔2023〕27号)文件精神,全面、客观评估淮安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为推进规划中后期有效实施提供重要保障,淮安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淮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期评估。
2.2招标范围
淮安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期评估项目评估内容如下:
按照《关于开展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淮发改办〔2023〕27号)文件要求,全面评估淮安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实施情况。重点包括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发展形势环境变化和后续保障规划目标任务完成的对策建议、规划实施机制构建和执行情况等,以及省、市要求开展的其他相关评估工作。
2.3服务周期:
(1)2023年5月1
(2)业主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中标单位应服从业主单位的调整并如期完成任务。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HA-JTYS-PG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备案(备案专业应包含公路,服务范围应包括评估咨询)。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服务类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信用等级现阶段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9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第二项目部动照系统工程XI标招标公告 2025-04-23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国际综合物流枢纽中心(C2)二标段项目HDPE排水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3
- 西安高科新达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水泥运输服务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
- 明巢滁州段路基面3标水毁应急处置招标公告 2025-04-23
- 明湖智谷重点产业片区配套道路工程(第二批)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2025-04-23
- 湖汽长分整车总装车间物流转运专用器具招投标招标公告 2025-04-23
- 上海烟草储运公司2025年7月-2028年6月固定资产维保预招标(第一批)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
- 铁科高速铁凤段项目水稳站、沥青站建设工程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2025-04-23
- 深圳管廊项目东纵路管廊土石方运输工程服务采购公告 2025-04-23
- 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务车辆维修项目谈判公告 2025-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