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6年浙江联通干线光缆代维和整治迁改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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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2023-202浙江联通干线光缆代维和整治迁改施工项目。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的预估规模:本次招标范围包括2023-202浙江联通干线光缆代维和整治迁改施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8047.92皮长公里干线光缆线路的日常维护和对应的光缆整治迁改施工,采购预算约3414万元(不含税);
1.1.2实施地域:浙江省;
1.1.3计划工期:根据甲方派发订单为准;
1.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1.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以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1.6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3年,具体期限为2023年7月至2026月3。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1:具体详见附件清单内容,干线光缆线路3586.56 皮长公里,采购预算1635万元(不含税),其中干线光缆代维费513万元(不含税),干线光缆整治迁改施工费1122万元(不含税),实施地域:浙江省。
标段2:具体详见附件清单内容,干线光缆线路4461.36皮长公里,采购预算1779万元(不含税),其中干线光缆代维费540万元(不含税),干线光缆整治迁改施工费1239万元(不含税),实施地域:浙江省。
各标情况如下:
注:本项目各标段中标1家,且每个投标人最多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同时中标一个以上标段,则按照该投标人承诺的优先中标意向书确定中标标段,其余标段视为放弃中标。
每个投标人最多中1个标段,投标人须标注各标段的中标意愿,排优先级1-2,优先级1为意愿最高;如出现同一投标人在2个标段均为排名第一时,将根据投标人申报的优先级确定最终中标的标段,其他标段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标。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代维折扣系数K(非下浮比例)不得高于53%,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页面截屏。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由于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如有调整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以上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人;
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有效复印件以及2022年7月-2022年12月连续在投标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
2.4、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在期间或之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年份起经第三方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2.6、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通信及相关行业干线光缆代维、整治迁改施工合同业绩,干线光缆代维总金额不小于200万元;干线光缆整治迁改施工总金额不小于300万元。
注:(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为准,合同无法体现的,以订单签订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为准;
(2)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和金额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2.9、投标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投标人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2.12、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投标人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 4月至2023年4 月 1 17 时 00 分(北京,下同)。
4.1.2招标文件费用:每个标段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为:2023年5月9时00分。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的预估规模:本次招标范围包括2023-202浙江联通干线光缆代维和整治迁改施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8047.92皮长公里干线光缆线路的日常维护和对应的光缆整治迁改施工,采购预算约3414万元(不含税);
1.1.2实施地域:浙江省;
1.1.3计划工期:根据甲方派发订单为准;
1.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1.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以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1.6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3年,具体期限为2023年7月至2026月3。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1:具体详见附件清单内容,干线光缆线路3586.56 皮长公里,采购预算1635万元(不含税),其中干线光缆代维费513万元(不含税),干线光缆整治迁改施工费1122万元(不含税),实施地域:浙江省。
标段2:具体详见附件清单内容,干线光缆线路4461.36皮长公里,采购预算1779万元(不含税),其中干线光缆代维费540万元(不含税),干线光缆整治迁改施工费1239万元(不含税),实施地域:浙江省。
各标情况如下:
标段名称 |
不含税预算(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候选人数量 |
中标份额 |
中标区域 |
标段1: |
1635 |
1 |
2 |
100 |
浙江省 |
标段2: |
1779 |
1 |
2 |
100 |
浙江省 |
合计 |
3414 |
2 |
4 |
/ |
/ |
每个投标人最多中1个标段,投标人须标注各标段的中标意愿,排优先级1-2,优先级1为意愿最高;如出现同一投标人在2个标段均为排名第一时,将根据投标人申报的优先级确定最终中标的标段,其他标段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标。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代维折扣系数K(非下浮比例)不得高于53%,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页面截屏。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由于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如有调整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以上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人;
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有效复印件以及2022年7月-2022年12月连续在投标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
2.4、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在期间或之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年份起经第三方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2.6、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通信及相关行业干线光缆代维、整治迁改施工合同业绩,干线光缆代维总金额不小于200万元;干线光缆整治迁改施工总金额不小于300万元。
注:(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为准,合同无法体现的,以订单签订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为准;
(2)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和金额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2.9、投标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投标人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2.12、投标人须承诺,与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投标人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 4月至2023年4 月 1 17 时 00 分(北京,下同)。
4.1.2招标文件费用:每个标段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为:2023年5月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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