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排水集团采购咨询服务(2023)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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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采购咨询服务(2023)(项目编号:BJPS-2023-JT-NCB-CG-0070),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现择优选择1家采购咨询服务机构,在服务期限内根据采购人(甲方)的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完成工程、货物、服务等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及其他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期限为730个日历日,采购执行方式为集团框架协议+采购单位合同+任务单,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部门对具体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有要求的,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部门要求,另行签署主框架协议项下的具体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1.2财务要求:
(1)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2021年1月
至今,累计具有30个(含)以上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进场交易工程项目业绩;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2018年4月
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2018年4月
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相关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能力:投标人应至少具有3人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证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
18时至2023年4月2
18时(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采购咨询服务(2023)(项目编号:BJPS-2023-JT-NCB-CG-0070),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现择优选择1家采购咨询服务机构,在服务期限内根据采购人(甲方)的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完成工程、货物、服务等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及其他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期限为730个日历日,采购执行方式为集团框架协议+采购单位合同+任务单,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部门对具体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有要求的,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部门要求,另行签署主框架协议项下的具体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1.2财务要求:
(1)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2021年1月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2018年4月
(2)2018年4月
(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相关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能力:投标人应至少具有3人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证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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