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医药产业创新中心常州医药产业创新中心EF地块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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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医药产业创新中心(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武经发管备〔2023〕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烯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州医药产业创新中心EF地块勘察、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工程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扬路以北,蠡河以西,长虹路以南。
2.2 工程规模:计划用地面积约111.2亩,暂估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
2.3 质量等级要求:勘察部分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执行;设计部分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规定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审图中心审核。所有方案、施工图及其变更必须经发包人确认通过。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岩土勘察与设计同步进行。(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全套设计方案等所有文件;方案通过后30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岩土勘察与设计同步进行)。初勘不得影响初步设计完成,详勘不得影响施工图完成;施工图出图前,勘察必须通过审图中心审核。同时,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
2.5 投资总额:约90000万元。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付使用前的全过程全专业设计,负责项目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报批)及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各项专项设计,指经相关部门审核、满足规范和施工要求、可供工程施工的图纸)、并完成政府报批,含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管线综合设计等并配合完成审图及后续施工期间技术服务等跟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报批)及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单体工程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含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节能、钢结构、装配式、抗震支架、危大工程专项设计及专家论证等全部内容)、项目范围内的市政设计和场地设计(道路、广场、管线综合)、幕墙、景观绿化、亮化、门卫、围墙、消防水池等构筑物的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提供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报批)及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配合规划报建手续,施工图审图等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相关服务项目;项目各项手续办理过程中,所需相关设计图纸及资料的送审、协调及盖章等工作均由设计人完成,发包人在此工作中给予相应配合(提供发包单位资料、盖取发包单位公章等),发包人最终收取设计人提供的已通过各相关单位认可并带有证明标识(印章、签字)图纸及资料原件。辅助工程招标、服务施工过程(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施工优化、主要部位验收、主材封样、完成二次设计等)、参加竣工验收、协助竣工结算、配合交付运维及项目后评价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工程共划分成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各投标人均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_1_个标段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表示具有此项资质 ;“-”表示无此项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在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为: 2023年4月109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后查看
五、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为2023年5月09时00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医药产业创新中心(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武经发管备〔2023〕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烯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州医药产业创新中心EF地块勘察、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工程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扬路以北,蠡河以西,长虹路以南。
2.2 工程规模:计划用地面积约111.2亩,暂估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
2.3 质量等级要求:勘察部分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执行;设计部分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规定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审图中心审核。所有方案、施工图及其变更必须经发包人确认通过。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岩土勘察与设计同步进行。(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全套设计方案等所有文件;方案通过后30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岩土勘察与设计同步进行)。初勘不得影响初步设计完成,详勘不得影响施工图完成;施工图出图前,勘察必须通过审图中心审核。同时,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
2.5 投资总额:约90000万元。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付使用前的全过程全专业设计,负责项目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报批)及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各项专项设计,指经相关部门审核、满足规范和施工要求、可供工程施工的图纸)、并完成政府报批,含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管线综合设计等并配合完成审图及后续施工期间技术服务等跟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报批)及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单体工程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含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节能、钢结构、装配式、抗震支架、危大工程专项设计及专家论证等全部内容)、项目范围内的市政设计和场地设计(道路、广场、管线综合)、幕墙、景观绿化、亮化、门卫、围墙、消防水池等构筑物的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提供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含报批)及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配合规划报建手续,施工图审图等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相关服务项目;项目各项手续办理过程中,所需相关设计图纸及资料的送审、协调及盖章等工作均由设计人完成,发包人在此工作中给予相应配合(提供发包单位资料、盖取发包单位公章等),发包人最终收取设计人提供的已通过各相关单位认可并带有证明标识(印章、签字)图纸及资料原件。辅助工程招标、服务施工过程(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施工优化、主要部位验收、主材封样、完成二次设计等)、参加竣工验收、协助竣工结算、配合交付运维及项目后评价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工程共划分成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序号 | 标段内容 | 规模面积(平方米) | 估算价 (万元)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项目负责人 专业、等级 |
1 | 常州医药产业创新中心EF地块勘察、设计 | 约190000平方米 | 总价475万元 (勘察费38万元,设计费 437万元) | 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勘察: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 甲级资质。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勘察负责人: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情况说明: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并按相应情况配备相应负责人 | 投标人资质类别、登记 | 项目负责人 | ||
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勘察: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 甲级资质。 | |||
情况1 | √ | √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
情况2 | 联合体牵 头人 |
√ | -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联合体成 员单位 |
- | √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1)“√”表示具有此项资质 ;“-”表示无此项资质。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在联合体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为: 2023年4月109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后查看
五、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为2023年5月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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