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管理技术支撑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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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管理技术支撑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管理技术支撑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管理技术支撑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和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③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或分包承诺函)
2)①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②供应商如分包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或分包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管理技术支撑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23年04月1
至 2023年04月1
,每天
09:00:00 至 12:00:00 ,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管理技术支撑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广东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管理技术支撑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管理技术支撑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和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③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或分包承诺函)
2)①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②供应商如分包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或分包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管理技术支撑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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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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