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文治路话房消防更新改造项目消防报警系统比选公告
日期: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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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上海联通文治路客户服务中心话房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文治路12号,总建筑面积约为3373平方米,地上四层,建筑高度18.5米,属多层民用建筑。建筑内配置消火栓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在重要区域(机房内)设置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水泵房位于一层。上海联通文治路客户服务中心话房消防系统,2004年竣工,并投入运行至今,由于使用年限较长,其中消防告警系统已到报废年限。经现场查勘,经查勘本建筑消防告警系统老化,且部分区域未安装消防告警系统。另外,本建筑配置消火栓系统的消火栓、管道、阀门等年久腐锈严重,不能正常使用,需要更新。
1.2采购预算:48.453258万元(不含税)
1.2.1采购内容:总改造面积(平米):260,管理用房-改造面积(平米):60,辅助用房-改造面积(平米):200,其它改造面积(平米):0,新建或扩容电量(kVA):0。按照要求完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泵房设备的改造深化设计、运输、仓储、加工制作、相关一切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安装、测试、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按上述顺序向建设单位移交所需的资料。
1.2.2★工期:在合同签订后45天之内完成。
1.2.3★交货期:签订合同(订单)后10天内到货。
1.2.4★交货地点:中选方负责设备搬运至项目所在地采购方指定的地方,及相关的保管责任及相关费用。
1.2.5★实施地域:上海联通客户服务部文治路话房。
1.2.6★保修期:从系统通过建设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2.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8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438227.5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方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2资质类证书或授权书要求
(1)应答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应答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行政监管机构核发的三类人安全生产证书(A类为企业负责人,B类为项目经理,C类为安全员),须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
4.3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4.3.1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2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消防报警系统建设或改造。
2)至少提供1份金额不低于45万元的合同。
A.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以累计金额为准;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4)上述合同要求:2020年1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4.3.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0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4是否接受联合体
2.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其他要求
2.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占比最大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2.5.2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应答。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2023年4月100时00分至2023年4月115时00分。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壹佰元),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即应答截止):2023年4月209时30分。
1.2采购预算:48.453258万元(不含税)
1.2.1采购内容:总改造面积(平米):260,管理用房-改造面积(平米):60,辅助用房-改造面积(平米):200,其它改造面积(平米):0,新建或扩容电量(kVA):0。按照要求完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泵房设备的改造深化设计、运输、仓储、加工制作、相关一切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安装、测试、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按上述顺序向建设单位移交所需的资料。
1.2.2★工期:在合同签订后45天之内完成。
1.2.3★交货期:签订合同(订单)后10天内到货。
1.2.4★交货地点:中选方负责设备搬运至项目所在地采购方指定的地方,及相关的保管责任及相关费用。
1.2.5★实施地域:上海联通客户服务部文治路话房。
1.2.6★保修期:从系统通过建设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2.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8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438227.5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方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2资质类证书或授权书要求
(1)应答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应答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行政监管机构核发的三类人安全生产证书(A类为企业负责人,B类为项目经理,C类为安全员),须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
4.3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4.3.1财务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2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消防报警系统建设或改造。
2)至少提供1份金额不低于45万元的合同。
A.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以累计金额为准;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4)上述合同要求:2020年1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4.3.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0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4是否接受联合体
2.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其他要求
2.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占比最大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2.5.2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应答。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2023年4月100时00分至2023年4月115时00分。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壹佰元),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即应答截止):2023年4月2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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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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