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四期工程材料及相关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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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四期工程材料及相关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经费性质:财政性资金
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购概况: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四期工程材料及相关检测服务项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四期所需材料、工程实体质量及室内环境等提供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200万元【投标人报价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 号文(文上无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参照企业收费标准))报折扣费率,该费用按照投标下浮比例,依据收费文件按实计取】
最高限价:按照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 号文(文上无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参照企业收费标准))报折扣费率:
自检项目,最高费率:95%;
代送检项目(投标人资质范围外的检测项目),最高费率:95%;
监督抽检部分(以报告监督抽检章为准),最高费率:95%。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服务期限:“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四期工程材料及相关检测服务项目”施工存续期间,即本工程开工之日至竣工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采购项目,将做无效投标处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近半年(2022年9月-2023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凡有下述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4月1
至2023年4月1
,每天
9:00至11:00,
2:00至5: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2023年5月
14:30;
经费性质:财政性资金
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购概况: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四期工程材料及相关检测服务项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四期所需材料、工程实体质量及室内环境等提供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200万元【投标人报价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 号文(文上无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参照企业收费标准))报折扣费率,该费用按照投标下浮比例,依据收费文件按实计取】
最高限价:按照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 号文(文上无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参照企业收费标准))报折扣费率:
自检项目,最高费率:95%;
代送检项目(投标人资质范围外的检测项目),最高费率:95%;
监督抽检部分(以报告监督抽检章为准),最高费率:95%。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服务期限:“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研究生公寓四期工程材料及相关检测服务项目”施工存续期间,即本工程开工之日至竣工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采购项目,将做无效投标处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近半年(2022年9月-2023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凡有下述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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