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产业区道路生态环境整体提升工程(一期)临港产业区道路生态环境整体提升工程(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1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港产业区道路生态环境整体提升工程已由 (灌云县发展改革委)以(县发展改革委关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道路生态环境整体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灌发改投资〔202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临港产业区道路生态环境整体提升工程(一期)EPC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临港产业区
2.1.2建设规模:银川路(经七路)(海堤路-G228段)、南海路(纬三路)(S324-经七路段)、创业路(S324-经七路段)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占地约69918平方米,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壤整治、道路改造、景观绿化、 景观小品等相关专业建设。其中土方83902立方米,隔排盐处理 68958平方米,绿化69918平方米,道路黑色化处理33600平方米,道牙168米。
2.1.3最高投标限价:4626.24(其中施工控制价为4506.24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120万元),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含图纸送审
),具体开工
以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绿化工程种植质量标准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执行,养护标准按《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一级养护,成活率达到 100%,养护期三年;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的招标方式。临港产业区道路生态环境整体提升工程(一期)EPC总承包(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及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养护期的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范围:【银川路(经七路)(海堤路-G228段)、南海路(纬三路)(S324-经七路段)、创业路(S324-经七路段)景观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占地96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约1.2km长道路两侧厂区周边及道路交叉口节点土壤改良、景观绿化等相关专业建设】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各阶段图纸会审修改、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 关配合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
(2)施工范围:【银川路(经七路)(海堤路-G228段)景观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占地2639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经七路约1km长道路西侧到河岸距离4-15m、东侧到围墙距离3-12m(不含沟渠)范围内的土壤改良、景观绿化、景观小品等相关专业建设;南海路(纬三路)(S324-经七路段)景观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占地4256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约1.8km长道路北侧到河岸距离3-16m、南侧到河岸距离3-17m范围内的土壤整治、景观绿化、景观小品等相关专业建设;创业路(S324-经七路段)景观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占地96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约1.2km长道路两侧厂区周边及道路交叉口节点土壤改良、景观绿化等相关专业建设】等建设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
(3)配合发包人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②根据发包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中变更设计、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说明:如果园林绿化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
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2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必须含盐碱地相关处理)的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
以来承担过投资金额≥32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必须含盐碱地相关处理)的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
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2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必须含盐碱地相关处理)的施工业绩。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
以来承担过景观绿化工程的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
以来承担过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
以来承担过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
(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
以竣工验收证明
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
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
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2)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工程造价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
、景观绿化工程(必须含盐碱地相关处理仅针对投标人业绩)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重复。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3.3自2021 年 3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自2022 年 3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 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3 年 4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临港产业区
2.1.2建设规模:银川路(经七路)(海堤路-G228段)、南海路(纬三路)(S324-经七路段)、创业路(S324-经七路段)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占地约69918平方米,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壤整治、道路改造、景观绿化、 景观小品等相关专业建设。其中土方83902立方米,隔排盐处理 68958平方米,绿化69918平方米,道路黑色化处理33600平方米,道牙168米。
2.1.3最高投标限价:4626.24(其中施工控制价为4506.24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120万元),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含图纸送审
2.1.5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绿化工程种植质量标准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执行,养护标准按《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一级养护,成活率达到 100%,养护期三年;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的招标方式。临港产业区道路生态环境整体提升工程(一期)EPC总承包(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及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养护期的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范围:【银川路(经七路)(海堤路-G228段)、南海路(纬三路)(S324-经七路段)、创业路(S324-经七路段)景观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占地96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约1.2km长道路两侧厂区周边及道路交叉口节点土壤改良、景观绿化等相关专业建设】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各阶段图纸会审修改、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 关配合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
(2)施工范围:【银川路(经七路)(海堤路-G228段)景观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占地2639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经七路约1km长道路西侧到河岸距离4-15m、东侧到围墙距离3-12m(不含沟渠)范围内的土壤改良、景观绿化、景观小品等相关专业建设;南海路(纬三路)(S324-经七路段)景观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占地4256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约1.8km长道路北侧到河岸距离3-16m、南侧到河岸距离3-17m范围内的土壤整治、景观绿化、景观小品等相关专业建设;创业路(S324-经七路段)景观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占地96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约1.2km长道路两侧厂区周边及道路交叉口节点土壤改良、景观绿化等相关专业建设】等建设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
(3)配合发包人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②根据发包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中变更设计、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说明:如果园林绿化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
(B)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
(C)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
(B)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
(C)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3月
注:
(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
如为设计业绩,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
(2)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工程造价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重复。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3.3自2021 年 3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自2022 年 3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仪陇县马鞍镇钢铁(含永安)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2025-04-30
- 赣州市南康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公司林业种植队伍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4-30
- 铜仁市万山区安置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4-30
-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市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项目A包、B包、C包招标交易公告 2025-04-30
- 数字强省建设规划咨询(“十五五”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30
- 瑶沟乡2025年集镇区管网改造工程(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2025-04-30
- 广州市番禺石碁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起(24个月)给水管网辅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建成区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十五标段招标公告 2025-04-30
- 中铁市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广德经开区水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水体综合治理及管网提升工程项目非开挖修复4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30
- 建工三建芜湖分公司国家级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工三建)墙地砖及装饰专业分包招标标段1招标公告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