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柏临河流域生态文化旅游及两岸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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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柏临河流域生态文化旅游及两岸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3-420500-04-01-35720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昌高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昌市柏临河流域生态文化旅游及两岸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2、项目地点:宜昌市柏临河流域
3、项目概况及规模:本次整治地段为柏临河,起自土门大桥至汉宜铁路桥止,总长度约6.4公里。建设内容包含防洪提升、筑坝蓄水及环境保障工程(包含河道生态护岸、堤防工程、坝体、水质保障等,下文简称水利工程)、两岸景观提升工程(包含铺装、小品、绿化和驿站等,下文简称景观工程)及建筑工程(包含龙舟赛事中心、礼堂等)。项目将采取分期实施。
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任务将分期予以实施,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宜昌市柏临河流域生态文化旅游及两岸综合治理项目所有建设范围内的景观工程总体规划及方案设计、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含招标设计)及概算,及后续相关服务等。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图纸均应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图纸内容表达清晰、完整,并通过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注:景观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均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范围中。)
5、履约期限:宜昌市柏临河流域生态文化旅游及两岸综合治理项目景观工程总体规划及方案设计(分期实施)自招标人下达本期设计任务书起1
历天(含节假日)内交付招标人确认的成果;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含招标设计)及概算(分期实施)自总体规划及方案设计成果审批确认后且招标人下达本期设计任务书起3
历天(含节假日)交付招标人确认的成果。
6、质量目标:各期提交的设计成果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和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上传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2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方),分公司缴纳均有效;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其中规划设计单位不超过一家,水利工程设计单位不超过一家,景观工程设计单位不超过一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方需为规划设计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就设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
为2023年04月1
至2023年04月2
17时30分止。
宜昌市柏临河流域生态文化旅游及两岸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3-420500-04-01-35720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昌高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昌市柏临河流域生态文化旅游及两岸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2、项目地点:宜昌市柏临河流域
3、项目概况及规模:本次整治地段为柏临河,起自土门大桥至汉宜铁路桥止,总长度约6.4公里。建设内容包含防洪提升、筑坝蓄水及环境保障工程(包含河道生态护岸、堤防工程、坝体、水质保障等,下文简称水利工程)、两岸景观提升工程(包含铺装、小品、绿化和驿站等,下文简称景观工程)及建筑工程(包含龙舟赛事中心、礼堂等)。项目将采取分期实施。
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任务将分期予以实施,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宜昌市柏临河流域生态文化旅游及两岸综合治理项目所有建设范围内的景观工程总体规划及方案设计、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含招标设计)及概算,及后续相关服务等。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图纸均应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图纸内容表达清晰、完整,并通过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注:景观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均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范围中。)
5、履约期限:宜昌市柏临河流域生态文化旅游及两岸综合治理项目景观工程总体规划及方案设计(分期实施)自招标人下达本期设计任务书起1
6、质量目标:各期提交的设计成果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和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上传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2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方),分公司缴纳均有效;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其中规划设计单位不超过一家,水利工程设计单位不超过一家,景观工程设计单位不超过一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方需为规划设计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就设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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