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思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服务及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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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批)谈判项目已由相应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详见《新疆思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服务及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开展”。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委托采用谈判邀请合格采购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新疆思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服务及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谈判文件。
2.采购范围及要求
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项目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3.资格要求
本批次谈判项目对应答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内容等承担谈判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供应商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各包资质(需在有效期内的)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3.1.通用资质要求:
3.1物资类
3.1.1本次谈判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如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允许代理的标段,代理商投标提供生厂商相关资料)
3.1.2 应答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近五年所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4)近五年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近五年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应答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6)近五年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7)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8)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
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谈判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应答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应答人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10)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谈判技术规范要求。应答人提供的各类试验报告必须含盖参与本次竞标的产品。
(11)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谈判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谈判标包中同时竞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竞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的多个代理商参加谈判的(车辆标包除外)。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2)应答人若中标后,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若应答人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向他人进行转包、分包生产的;一经发现,买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取消其以后的投标资格。
3.2.施工类: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标包中同时投标的;针对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两个及以上投标单位存在相同股东,且该股东在每个投标单位均处于相对控股(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持股比例50%以上)的;针对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两个及以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夫妻关系的。
(n)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未在招标说明书中明确要求应用国家电网标识的,投标人不得随意添加标识应用内容。拒绝投标人额外添加标识应用项目的服务。
(o)根据实际情况,招标项目中确需使用国网标识应用的,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标识应用手册》的相关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内容等承担谈判项目的能力。应答人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各包施工资质(需在有效期内的)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3.2.1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改扩建工程达到原质量标准。
3.2.2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相关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
3.2.3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应答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应答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次谈判工程实施需要。
3.2.4 安全质量要求: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3.其他服务类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d)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e)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f)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g)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h)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i)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j)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k)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标包中同时投标的;针对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两个及以上应答单位存在相同股东,且该股东在每个应答单位均处于相对控股(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持股比例50%以上)的;针对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两个及以上应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夫妻关系的。
(4)信誉要求,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首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首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安全质量要求,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首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3.1其他服务类项目:具有类似业绩及专项资质业绩要求(具体要求以项目需求一览表及采购文件为准)。
3.4. 财务要求:首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1年)(若暂无2021年度财务报告,仍提供2018年至2020年),投标人成立
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得出现连续3年亏损。
3.5 专用资质要求:具体详见本批次项目采购需求一览表,当项目采购需求一览表与技术规范书要求不一致时,以项目采购需求一览表为准。特别说明: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导致证书、报告过期后未及时续期的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相应位置提交情况说明及能够证明确实因疫情影响办理续期的证明材料,供评审委员会判断。
3.6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接受分公司投标,但该分公司必须独立满足本次谈判规定的所有要求。
3.8 疫情防控方案要求:因国家整体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各潜在应答人在编制技术应答文件时,针对需现场实施或提供服务的采购项目编制相应的疫情防控方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及具体防控措施等方面。防控措施包括:人员管控、现场管控、住宿管控、用餐管控、防疫物资管控等),该方案将被纳入应答文件评审事项。
3.9其他要求:具体要求以项目需求一览表及采购文件为准。
4.谈判文件的获取及流程
4.1采购文件获取
:2023年4月1
起至2023年4月1
18:00。(北京
)
采购人委托采用谈判邀请合格采购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新疆思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服务及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谈判文件。
2.采购范围及要求
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项目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3.资格要求
本批次谈判项目对应答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内容等承担谈判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供应商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各包资质(需在有效期内的)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3.1.通用资质要求:
3.1物资类
3.1.1本次谈判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如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允许代理的标段,代理商投标提供生厂商相关资料)
3.1.2 应答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近五年所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4)近五年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近五年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应答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6)近五年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7)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8)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谈判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应答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应答人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10)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谈判技术规范要求。应答人提供的各类试验报告必须含盖参与本次竞标的产品。
(11)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谈判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谈判标包中同时竞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竞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的多个代理商参加谈判的(车辆标包除外)。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2)应答人若中标后,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若应答人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向他人进行转包、分包生产的;一经发现,买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取消其以后的投标资格。
3.2.施工类: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标包中同时投标的;针对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两个及以上投标单位存在相同股东,且该股东在每个投标单位均处于相对控股(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持股比例50%以上)的;针对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两个及以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夫妻关系的。
(n)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未在招标说明书中明确要求应用国家电网标识的,投标人不得随意添加标识应用内容。拒绝投标人额外添加标识应用项目的服务。
(o)根据实际情况,招标项目中确需使用国网标识应用的,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标识应用手册》的相关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内容等承担谈判项目的能力。应答人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各包施工资质(需在有效期内的)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3.2.1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改扩建工程达到原质量标准。
3.2.2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相关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
3.2.3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应答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应答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次谈判工程实施需要。
3.2.4 安全质量要求: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3.其他服务类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d)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e)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f)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g)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h)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i)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j)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k)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标包中同时投标的;针对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两个及以上应答单位存在相同股东,且该股东在每个应答单位均处于相对控股(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持股比例50%以上)的;针对同一标段(包)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两个及以上应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夫妻关系的。
(4)信誉要求,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首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首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安全质量要求,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首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3.1其他服务类项目:具有类似业绩及专项资质业绩要求(具体要求以项目需求一览表及采购文件为准)。
3.4. 财务要求:首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1年)(若暂无2021年度财务报告,仍提供2018年至2020年),投标人成立
3.5 专用资质要求:具体详见本批次项目采购需求一览表,当项目采购需求一览表与技术规范书要求不一致时,以项目采购需求一览表为准。特别说明: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导致证书、报告过期后未及时续期的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相应位置提交情况说明及能够证明确实因疫情影响办理续期的证明材料,供评审委员会判断。
3.6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接受分公司投标,但该分公司必须独立满足本次谈判规定的所有要求。
3.8 疫情防控方案要求:因国家整体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各潜在应答人在编制技术应答文件时,针对需现场实施或提供服务的采购项目编制相应的疫情防控方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及具体防控措施等方面。防控措施包括:人员管控、现场管控、住宿管控、用餐管控、防疫物资管控等),该方案将被纳入应答文件评审事项。
3.9其他要求:具体要求以项目需求一览表及采购文件为准。
4.谈判文件的获取及流程
4.1采购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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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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