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集群组件化建模与态势显示控制技术开发采购公告
日期: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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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 2023-04-13 15:35:10 截止
:2023-05-07 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要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无人集群组件化建模与态势显示控制技术开发
2、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为关键技术指标)
本项目主要根据业务在仿真系统中进行模型建立、场景构建和态势显示等开发,开发的仿真系统支持集成实装节点映射模型和虚拟模型,仿真系统里的模型和实装节点可以通过指控系统下发的控制指令来完成必要的行动和任务等,支撑无人集群近海FQ体系建模、仿真推演和演示验证。具体要求如下:
(1)仿真系统支持创建模型、构建场景和态势显示等开发,平台模型可以细化到组件级,且相关参数能修改编辑;
(2)场景中具备映射实装节点的能力,支持的实装节点不少于10个;
(3)集成的实装无人节点模型采用指控系统控制,但其模型本身应具有固定的行动逻辑等策略,如失联后会依据态势自行行动并完成任务;
(4)无人节点之间的网络通讯在仿真过程中需要考虑到通断要素,通断要素可通过概率/人工干预等方式实现。
3、交货期:2023年10月3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认证的财务审计报告。
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活动前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活动前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4.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7 供应商成立
不少于3年。
4.8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证明和《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4.9 供应商具有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认证证书或其它国家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11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4.12 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4.13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5、投标截止
:2023年5月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无人集群组件化建模与态势显示控制技术开发
2、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为关键技术指标)
本项目主要根据业务在仿真系统中进行模型建立、场景构建和态势显示等开发,开发的仿真系统支持集成实装节点映射模型和虚拟模型,仿真系统里的模型和实装节点可以通过指控系统下发的控制指令来完成必要的行动和任务等,支撑无人集群近海FQ体系建模、仿真推演和演示验证。具体要求如下:
(1)仿真系统支持创建模型、构建场景和态势显示等开发,平台模型可以细化到组件级,且相关参数能修改编辑;
(2)场景中具备映射实装节点的能力,支持的实装节点不少于10个;
(3)集成的实装无人节点模型采用指控系统控制,但其模型本身应具有固定的行动逻辑等策略,如失联后会依据态势自行行动并完成任务;
(4)无人节点之间的网络通讯在仿真过程中需要考虑到通断要素,通断要素可通过概率/人工干预等方式实现。
3、交货期:2023年10月3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认证的财务审计报告。
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活动前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活动前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4.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7 供应商成立
4.8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证明和《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4.9 供应商具有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认证证书或其它国家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11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4.12 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4.13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5、投标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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