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性技改项目1#2#碱炉新增电除尘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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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性技改项目1#2#碱炉新增电除尘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7
1、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性技改项目1#2#碱炉新增电除尘系统组织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性技改项目1#2#碱炉新增电除尘系统
招标编号:XNZB2023-0162-0096ZBY
2.2项目地点:云南省景谷县林纸路300号(云景公司现有生产区内)。
2.3招标范围:1#2#碱炉新增电除尘系统,包括项目地质勘察、项目设计(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设计等详细设计)、设备制造与供货、施工(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老系统衔接(包括烟气输送、控制系统、水、电、汽、气等)、性能测试等至项目正常交付使用。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65天(日历日)交付使用。
2.4.1设计工期:3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完成项目设计提供施工图。
2.4.2设备供货周期:9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日历日)内设备材料供货至项目现场。
2.4.3建筑施工工期:60天,自项目设计提供施工图之日起60天(日历日)内完成建筑施工并交付安装。
2.4.4安装施工工期:75天,自项目建筑施工完工交付安装之日起7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项目达到设计烟气处理能力和烟气排放指标。
2.5.2设备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成立年份不足3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投标人应具有静电除尘设备制造能力,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缴税所属在2022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缴费所属在2022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足3年的,时限为自设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次招标的重大违法记录仅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禁止或暂停投标处罚,且还在有效期内的)。
注:提供书面声明。
3.2特定资格条件:同时具有(1)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扫描件。
3.3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承担过静电除尘系统供货业绩3项及以上。
注: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
3.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职工。
注: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会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因企业联系电话变更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的经营异常除外);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因企业联系电话变更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的经营异常除外)。
注: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段任意的查询截图或网上打印件。最终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网上打印件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并于2023年4月1至2023年5月完成网上招标文件获取。
受招标人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性技改项目1#2#碱炉新增电除尘系统组织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性技改项目1#2#碱炉新增电除尘系统
招标编号:XNZB2023-0162-0096ZBY
2.2项目地点:云南省景谷县林纸路300号(云景公司现有生产区内)。
2.3招标范围:1#2#碱炉新增电除尘系统,包括项目地质勘察、项目设计(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设计等详细设计)、设备制造与供货、施工(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老系统衔接(包括烟气输送、控制系统、水、电、汽、气等)、性能测试等至项目正常交付使用。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65天(日历日)交付使用。
2.4.1设计工期:3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完成项目设计提供施工图。
2.4.2设备供货周期:9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日历日)内设备材料供货至项目现场。
2.4.3建筑施工工期:60天,自项目设计提供施工图之日起60天(日历日)内完成建筑施工并交付安装。
2.4.4安装施工工期:75天,自项目建筑施工完工交付安装之日起7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项目达到设计烟气处理能力和烟气排放指标。
2.5.2设备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5.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成立年份不足3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投标人应具有静电除尘设备制造能力,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缴税所属在2022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缴费所属在2022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足3年的,时限为自设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次招标的重大违法记录仅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禁止或暂停投标处罚,且还在有效期内的)。
注:提供书面声明。
3.2特定资格条件:同时具有(1)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扫描件。
3.3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承担过静电除尘系统供货业绩3项及以上。
注: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
3.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职工。
注: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会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3.5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因企业联系电话变更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的经营异常除外);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因企业联系电话变更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的经营异常除外)。
注: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段任意的查询截图或网上打印件。最终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网上打印件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并于2023年4月1至2023年5月完成网上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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