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二区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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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二区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治理项目 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二区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治理项目
项目概况:
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主要内容为:利用原有的臭气收集系统,增设曝气生化池收集设施,把现有的臭气生物降解装置进行技术升级及改造,增设碱洗系统及活性炭吸附、热氮气脱附再生系统,包括风机和电气、自控、DCS等设备、材料,以及相关建筑、桥架、管廊等设施。
本项目涉及的工艺、设备及性能必须符合《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二区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二区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治理基础设计》、《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二区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治理技术规格书》的内容及要求。它提出了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二区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治理改造的设计、制造、安装等的最低要求,包括设计、制造、检验、图纸交付、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土建、施工、安装、调试、培训、试验、售后服务等工作。
1)对现有生化曝气池采用反吊膜形式密封,并增加相关收集管道,增加均质罐废气收集系统。
2)改造现有生物除臭装置,将原并联系统改为串联系统,更换塔内内构件及生物填料,完善自动化水平,拆除生物除臭间内现有风机及烟囱等。
3)生物除臭单元前新增化学洗涤-碱洗系统,确保废气中硫化氢等酸性污染物的去除。
4)生物除臭单元后新增活性炭吸附及氮脱附系统等,确保达标排放。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二区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治理》项目技术规格书及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2.3计划工期:
2023年09月3前
2.4质量目标: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材料、构配件等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需经相关方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保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
2.5项目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二区。
2.6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可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
(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为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综合资质甲级,中石油合格承包商(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中承包商为正常状态);施工单位资质要求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中石油合格承包商。
(2) 投标方持有的技术为其合法拥有,不存在影响本合同执行的第三方权利。
(3) 施工单位需拥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投标方必须具有近五年(2018年至今)在石油化工装置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2个以上(设计或工程总承包),该业绩的技术要求在同规模、同浓度或高于本项目浓度下,经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等于60mg/m3。业绩说明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签订的技术协议主要内容复印件,应用单位总结标定报告或检测报告、应用单位名称及联系人(提供联系方式)。
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企业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2) 施工单位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4) 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良好业绩及社会信誉。
5) 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中国石油安委(2019)4号文件中的培训要求。(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未能及时取、换证,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该项目施工前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承包商订立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关系。
5、信誉要求:
设计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具备本单位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项目EPC总承包管理经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为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配备人数满足法定要求。主要技术、质量管理人员数量及任职能力应满足专业管理要求。
(二)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2、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组成联合体各单位也必须满足上述投标要求中的资格要求,包括:资质条件、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企业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要求及主要管理人员。
(三)分包要求
按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管理规定执行,分包须符合乌石化公司工程分包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119:00至2023年4月210:00:00(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二区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治理项目 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二区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治理项目
项目概况:
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主要内容为:利用原有的臭气收集系统,增设曝气生化池收集设施,把现有的臭气生物降解装置进行技术升级及改造,增设碱洗系统及活性炭吸附、热氮气脱附再生系统,包括风机和电气、自控、DCS等设备、材料,以及相关建筑、桥架、管廊等设施。
本项目涉及的工艺、设备及性能必须符合《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二区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二区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治理基础设计》、《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二区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治理技术规格书》的内容及要求。它提出了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二区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治理改造的设计、制造、安装等的最低要求,包括设计、制造、检验、图纸交付、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土建、施工、安装、调试、培训、试验、售后服务等工作。
1)对现有生化曝气池采用反吊膜形式密封,并增加相关收集管道,增加均质罐废气收集系统。
2)改造现有生物除臭装置,将原并联系统改为串联系统,更换塔内内构件及生物填料,完善自动化水平,拆除生物除臭间内现有风机及烟囱等。
3)生物除臭单元前新增化学洗涤-碱洗系统,确保废气中硫化氢等酸性污染物的去除。
4)生物除臭单元后新增活性炭吸附及氮脱附系统等,确保达标排放。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二区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治理》项目技术规格书及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2.3计划工期:
2023年09月3前
2.4质量目标: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材料、构配件等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需经相关方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保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
2.5项目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二区。
2.6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可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
(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为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综合资质甲级,中石油合格承包商(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中承包商为正常状态);施工单位资质要求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中石油合格承包商。
(2) 投标方持有的技术为其合法拥有,不存在影响本合同执行的第三方权利。
(3) 施工单位需拥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投标方必须具有近五年(2018年至今)在石油化工装置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2个以上(设计或工程总承包),该业绩的技术要求在同规模、同浓度或高于本项目浓度下,经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等于60mg/m3。业绩说明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签订的技术协议主要内容复印件,应用单位总结标定报告或检测报告、应用单位名称及联系人(提供联系方式)。
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企业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2) 施工单位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4) 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良好业绩及社会信誉。
5) 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中国石油安委(2019)4号文件中的培训要求。(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未能及时取、换证,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该项目施工前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承包商订立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关系。
-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该项目焊工必须持有双证(由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颁发),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焊工高处作业时需同时持有双证与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
5、信誉要求:
-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设计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具备本单位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项目EPC总承包管理经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为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配备人数满足法定要求。主要技术、质量管理人员数量及任职能力应满足专业管理要求。
(二)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2、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组成联合体各单位也必须满足上述投标要求中的资格要求,包括:资质条件、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企业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要求及主要管理人员。
(三)分包要求
按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管理规定执行,分包须符合乌石化公司工程分包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119:00至2023年4月210:00:00(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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