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2023-2026年循环水药剂及技术服务(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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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炼化公司2023-202
循环水药剂及技术服务(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032023041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3-202
循环水药剂及技术服务(一标段),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成本费用,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背景概况:大庆炼化公司共有十个循环水场,分别是第一循环水场、二循炼油水场、二循化工水场、第三循环水场、四循一站水场、四循二站水场、四循三站水场、第五循环水场、液蜡循环水场、乙苯循环水场,总设计循环水量77500吨/小时。
2.2招标范围:大庆炼化公司2023年至202
循环水药剂及技术服务项目采取总承包形式。本标段包括第一循环水场、第三循环水场、第五循环水场、液蜡循环水场、乙苯循环水场。投标人需提供无磷水处理药剂、加卸药剂、现场服务、加剂设施、化验设施及对水场循环水系统进行水质的稳定运行处理等相关技术服务。药剂包括缓蚀剂、阻垢剂、分散剂、剥离剂、次氯酸钠等氧化性、非氧化性杀菌剂、清洗剂、预膜剂及工艺物料泄漏应急处理药剂(硫酸除外)。负责水质日常控制和泄漏等异常情况下杀菌剥离、补膜及清洗预膜等处理。负责编制水质月报、年报。
本标段合同额包括循环水场正常和异常所有情况下水处理药剂和服务费用。最终按照中标人吨水费用的投标报价乘以循环水实际循环量结算费用,服务期间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大检修期间和日常的清洗预膜费用根据每个循环水场设计水量和投加药剂成本执行固定价款按次单独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协议(一标段)》。
2.4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所属区域。
2.5服务期:2023年6月
至202
5月3
。
2.6安全要求:具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HSE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出具所代理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1.5投标人(代理商投标的,须使用本次授权制造商的药剂)须进行动态模拟试验,并且动态模拟实验结果合格(腐蚀速率≤0.075mm/a、粘附速度≤15mcm视为合格)。所用药剂必须是无磷配方药剂,并承诺中标后使用该药剂(动态试验药剂按照《无磷配方缓蚀阻垢剂标准QSH 0374》进行检验,总磷含量不合格判定为试验不合格,并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人于2023年4月2
15:00前按照要求将试验所用药剂及加药方案递交至大庆炼化公司,联系人:尹军玲,联系电话:0459-5614536。投标人提供的动态模拟方案不得进行初期预膜,必须使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的药剂,否则视为实验不合格,大庆炼化公司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药剂留样,按其企业标准进行检验。由大庆炼化公司检验检测中心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进行动态实验,动态试验使用裸管、裸片及试验设施由大庆炼化公司提供。
2017年1月
以后在大庆炼化公司使用过无磷配方药剂或动态模拟实验合格的制造商,本次不再进行动态模拟试验,视为结果合格。动态试验结果和使用过无磷配方药剂制造商名单由大庆炼化公司检验监测中心和公用工程部出具,在开标时进行公布,动态试验不合格否决投标。
3.1.6制造商投标的药剂,具备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代理商投标的药剂,能够提供其代理制造商的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2.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2.3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
3.2.4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3.2.5投标人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投标无效。
3.2.6在《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中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
3.3财务要求
制造商投标的,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影印件。
代理商投标的,提供代理商及其代理制造商的2021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影印件。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及派驻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制造商人员。上述人员与所在单位(制造商或代理商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承诺为其投保涵盖从事服务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险或雇主责任险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保险。保证本服务实施过程中投标文件所列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安全等管理人员能够在服务开始之日起进入招标方水场开展水质技术服务工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
前12
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5机具要求:
3.5.1投标人承诺为现场服务配备满足水质检测要求的便携设备。包括可以检测 pH 值、游离氯、电导率、浊度等指标要求的便携式分析仪或设备,对循环水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跟踪分析。
3.5.2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必须无偿提供配套加药设备及控制系统,实现自动加药。负责实现加酸系统的自动控制;pH值、电导率、ORP等指标具备现场显示及远传功能。合同签订后
内,负责对原中标方设备设施进行拆除,并对提供的加药设备及控制系统进行安装、调整。负责设备设施(包括次氯酸钠系统管线)日常修理、维护工作,当设备设施出现问题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维修期间保证水质正常)。合同终止后,中标方所提供的加药设备及控制系统归中标方所有。
3.6业绩要求:
提供2019年1月
至2022年12月3
期间,至少两份在国内500万吨/年及以上原油处理量的石油化工企业使用制造商无磷配方药剂的循环水场药剂服务的成功业绩,其中至少包含一份2021年或2022年已执行完毕或正在执行的合同(成功业绩不能为同一企业,且不含单独的热电厂循环水系统;业绩包括药剂供应或药剂及技术服务,每份业绩的循环水场总设计循环量不小于10000吨/小时)。
有效业绩的证明文件为:制造商或制造商通过任意代理商签订的业绩合同影印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分包合同不算有效业绩。用户证明至少包括:使用单位名称、原油处理量、服务的循环水场设计循环量、药剂制造商名称、药剂服务日期、无磷配方证明、药剂性能满足装置工艺要求、使用结论为优秀或良好,联系人的姓名、职务、座机联系方式和使用单位公章。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
3.7.2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3.7.3投标人中标后须与招标方签订服务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04-20 08:30:00至 2023-04-25 15:3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ORG16032023041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3-20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背景概况:大庆炼化公司共有十个循环水场,分别是第一循环水场、二循炼油水场、二循化工水场、第三循环水场、四循一站水场、四循二站水场、四循三站水场、第五循环水场、液蜡循环水场、乙苯循环水场,总设计循环水量77500吨/小时。
2.2招标范围:大庆炼化公司2023年至202
本标段合同额包括循环水场正常和异常所有情况下水处理药剂和服务费用。最终按照中标人吨水费用的投标报价乘以循环水实际循环量结算费用,服务期间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大检修期间和日常的清洗预膜费用根据每个循环水场设计水量和投加药剂成本执行固定价款按次单独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协议(一标段)》。
2.4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所属区域。
2.5服务期:2023年6月
2.6安全要求:具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HSE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出具所代理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1.5投标人(代理商投标的,须使用本次授权制造商的药剂)须进行动态模拟试验,并且动态模拟实验结果合格(腐蚀速率≤0.075mm/a、粘附速度≤15mcm视为合格)。所用药剂必须是无磷配方药剂,并承诺中标后使用该药剂(动态试验药剂按照《无磷配方缓蚀阻垢剂标准QSH 0374》进行检验,总磷含量不合格判定为试验不合格,并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人于2023年4月2
2017年1月
3.1.6制造商投标的药剂,具备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代理商投标的药剂,能够提供其代理制造商的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2.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评标现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2.3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
3.2.4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3.2.5投标人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投标无效。
3.2.6在《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中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
3.3财务要求
制造商投标的,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影印件。
代理商投标的,提供代理商及其代理制造商的2021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影印件。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及派驻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制造商人员。上述人员与所在单位(制造商或代理商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承诺为其投保涵盖从事服务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险或雇主责任险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保险。保证本服务实施过程中投标文件所列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安全等管理人员能够在服务开始之日起进入招标方水场开展水质技术服务工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
3.5机具要求:
3.5.1投标人承诺为现场服务配备满足水质检测要求的便携设备。包括可以检测 pH 值、游离氯、电导率、浊度等指标要求的便携式分析仪或设备,对循环水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跟踪分析。
3.5.2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必须无偿提供配套加药设备及控制系统,实现自动加药。负责实现加酸系统的自动控制;pH值、电导率、ORP等指标具备现场显示及远传功能。合同签订后
3.6业绩要求:
提供2019年1月
有效业绩的证明文件为:制造商或制造商通过任意代理商签订的业绩合同影印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分包合同不算有效业绩。用户证明至少包括:使用单位名称、原油处理量、服务的循环水场设计循环量、药剂制造商名称、药剂服务日期、无磷配方证明、药剂性能满足装置工艺要求、使用结论为优秀或良好,联系人的姓名、职务、座机联系方式和使用单位公章。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
3.7.2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3.7.3投标人中标后须与招标方签订服务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04-20 08:30:00至 2023-04-25 15:3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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