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服务单位选择项目造价、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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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服务单位选择项目-造价、监理、工程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内容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09时00分(北京)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WT2023021
项目名称: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服务单位选择项目-造价、监理、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要求:
3.1资质要求:第一标段供应商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第二标段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第三标段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第一标段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具有连续三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第二标段供应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标段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类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3.3其他人员要求:第一标段项目管理机构总人数不少于十人(含项目负责人),均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少于拟派总人数的50%(含);第二标段其他监理人员均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配备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监理机构人员资格条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员(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第三标段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其他成员不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均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4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0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纳税和社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6月0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 外埠单位(第一标段造价企业除外)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项目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采购。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为准(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23年04月2至2023年04月23日,每天9:00至11:30,13:30至16: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服务单位选择项目-造价、监理、工程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内容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09时00分(北京)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WT2023021
项目名称: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服务单位选择项目-造价、监理、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段项目编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段预算金额 (最高投标限价) |
服务内容 |
质量标准 |
备注 |
第一标段 |
JLSWT2023021-01 |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服务单位选择项目-造价(第一标段) |
1项 |
按照吉林省建筑业协会《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吉建协38号)文件,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0。 |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维修、改造、维修及装饰装潢工程以及道路新建、维修等工程的工程造价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咨询服务工作 |
优质服务,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标准等相关规定 |
详见谈判文件 |
第二标段 |
JLSWT2023021-02 |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服务单位选择项目-监理(第二标段) |
1项 |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670号文件,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0。 |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维修、改造、及装饰装潢工程以及道路新建、维修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
第三标段 |
JLSWT2023021-03 |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服务单位选择项目-工程设计(第三标段) |
1项 |
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0。 |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维修、改造、及装饰装潢工程以及道路新建、维修等工程的全过程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吉林市现行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特定要求:
3.1资质要求:第一标段供应商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第二标段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第三标段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第一标段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具有连续三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第二标段供应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标段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类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3.3其他人员要求:第一标段项目管理机构总人数不少于十人(含项目负责人),均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少于拟派总人数的50%(含);第二标段其他监理人员均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配备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监理机构人员资格条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员(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第三标段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其他成员不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均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4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0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纳税和社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6月0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 外埠单位(第一标段造价企业除外)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项目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采购。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为准(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23年04月2至2023年04月23日,每天9:00至11:30,13:30至16: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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