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2022年四好农村路生命安全防护(二批)施工项目TX2022SHNL-AF(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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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2022年四好农村路生命安全防护(二批)施工项目TX2022SHNL-AF(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2022年四好农村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二批)项目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泰发改投〔2022〕6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泰兴市交通运输局以泰交建发〔2023〕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泰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泰兴市2022年四好农村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第二批)包含泰兴市17个乡镇(街道)42条农村公路,里程总长约85.23公里。本项目总投资约2200万元。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泰兴市2022年四好农村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二批)施工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TX2022SHNL-AF(2)标段。
招标范围为:泰兴市2022年四好农村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二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注明的标志、标线、警示桩、里程碑、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个月(2023年5月~2023年10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如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影响整个工期,业主有权对剩余工程进行切割分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 企业资质:
(1)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处于有效期内。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财务要求:
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企业业绩要求
2018年1月以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的公路工程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1.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资格:
(1)项目经理(1名):
a.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公路工程)】注册资格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c.2018年1月以来(以交工验收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的公路工程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d.具有在投标人处社保缴费证明(要求:2023年1月-2023年3月;其他要求:社保缴纳证明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需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e.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总工(1名):
a.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b.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以投标报表“表3 ”中显示的信息为准);
c.2018年1月以来(以交工验收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的公路工程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c.具有在投标人处社保缴费证明(要求:2023年1月-2023年3月;其他要求:社保缴纳证明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需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3)专职安全员(1人):
a.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b.具有在投标人处社保缴费证明(要求:2023年1月-2023年3月;其他要求:社保缴纳证明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需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2022年四好农村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二批)项目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泰发改投〔2022〕6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泰兴市交通运输局以泰交建发〔2023〕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泰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泰兴市2022年四好农村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第二批)包含泰兴市17个乡镇(街道)42条农村公路,里程总长约85.23公里。本项目总投资约2200万元。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泰兴市2022年四好农村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二批)施工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TX2022SHNL-AF(2)标段。
招标范围为:泰兴市2022年四好农村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二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注明的标志、标线、警示桩、里程碑、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个月(2023年5月~2023年10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如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影响整个工期,业主有权对剩余工程进行切割分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 企业资质:
(1)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处于有效期内。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财务要求:
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企业业绩要求
2018年1月以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的公路工程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1.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资格:
(1)项目经理(1名):
a.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公路工程)】注册资格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c.2018年1月以来(以交工验收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的公路工程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d.具有在投标人处社保缴费证明(要求:2023年1月-2023年3月;其他要求:社保缴纳证明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需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e.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总工(1名):
a.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b.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以投标报表“表3 ”中显示的信息为准);
c.2018年1月以来(以交工验收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的公路工程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c.具有在投标人处社保缴费证明(要求:2023年1月-2023年3月;其他要求:社保缴纳证明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需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3)专职安全员(1人):
a.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b.具有在投标人处社保缴费证明(要求:2023年1月-2023年3月;其他要求:社保缴纳证明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需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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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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