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港环保整改应急工程道路、堆场改造项目三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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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港环保整改应急工程道路、堆场改造项目三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扬州港环保整改应急工程道路、堆场改造项目三标段工程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扬州港环保整改应急工程道路、堆场改造项目三标段工程
1.2 招标人: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3 注册后查看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 1 、 2 号泊位后方堆场、道路改造及 2 号泊位后方堆场挡风抑尘墙新建等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上述工程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设计文件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预算 ( 元 ) : 人民币 21023710 元。
2.3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人民币 21023710 元。
2.4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
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两年。
2.5 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6 标段划分: 扬州港环保整改应急工程道路、堆场改造项目三标段工程
2.7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核验:合格;竣工质量鉴定:达到优良等级。
2.8 安全目标: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本工程无伤亡、无火灾、无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确保施工设备安全,避免破坏生态环境,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施工现场整洁、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投标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表、利润表等。
(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内容为港口道堆施工且面积在 3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须具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盖章,下同),缺一不可,
以交(或竣)工验收
为准,造价、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结算审计价(提供审计报告)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 4 )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 ( 1 )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 2 )具有工程技术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 ( 3 )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到岗承诺及无在建项目承诺(提供书面承诺)。 ( 4 )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一任单项合同内容为港口道堆施工且面积在 3 万平方米及以上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或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
以交(或竣)工验收
为准,造价、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结算审计价(提供审计报告)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交(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文件,以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为准。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资格: 需具备工程技术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 2019 〕 93 号),其目录内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予以认定。
( 5 )其他要求: 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名,必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至 2023 年 04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北京
,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 2023 年 05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
扬州港环保整改应急工程道路、堆场改造项目三标段工程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扬州港环保整改应急工程道路、堆场改造项目三标段工程
1.2 招标人: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3 注册后查看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 1 、 2 号泊位后方堆场、道路改造及 2 号泊位后方堆场挡风抑尘墙新建等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 上述工程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设计文件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预算 ( 元 ) : 人民币 21023710 元。
2.3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人民币 21023710 元。
2.4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
2.5 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6 标段划分: 扬州港环保整改应急工程道路、堆场改造项目三标段工程
2.7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核验:合格;竣工质量鉴定:达到优良等级。
2.8 安全目标: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本工程无伤亡、无火灾、无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确保施工设备安全,避免破坏生态环境,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施工现场整洁、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投标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表、利润表等。
(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内容为港口道堆施工且面积在 3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须具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盖章,下同),缺一不可,
( 4 )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 ( 1 )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 2 )具有工程技术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 ( 3 )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到岗承诺及无在建项目承诺(提供书面承诺)。 ( 4 )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一任单项合同内容为港口道堆施工且面积在 3 万平方米及以上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或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
( 5 )其他要求: 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名,必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至 2023 年 04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北京
5. 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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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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