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人民医院咨询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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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人民医院咨询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清采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150000 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 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咨询管理服务 ;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满足工程造价有关标准要求;
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起算至所有建安类合同施工完成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结算的审核后;
5、服务地点:安康路以南,诚睦路以东,光明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企业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
为公告发布日期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由评审小组在评审结束前通过评审系统在线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
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清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6.3、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
前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
1、
:2023年 5 月
9 时 30 分。(北京
)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150000 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 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咨询管理服务 ;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满足工程造价有关标准要求;
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起算至所有建安类合同施工完成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结算的审核后;
5、服务地点:安康路以南,诚睦路以东,光明路以西,益民路以北
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企业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
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清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6.3、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
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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