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上饶实验学校智慧校园采购公告
日期:2023-04-23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 |
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上饶实验学校智慧校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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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上饶实验学校智慧校园采购项目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预算金额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上饶实验学校智慧校园采购项目1批详见招标文件4146万元(含13%的税费) | |
5、预算金额:4146.0万元(含13%的税费)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投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户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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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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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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