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溪新区文体大街、南苑大街、九溪东路及金溪路道路建设项目信号灯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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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九溪新区文体大街、南苑大街、九溪东路及金溪路道路建设项目信号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234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8.234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九溪新区文体大街、南苑大街、九溪东路及金溪路全部信号灯及监控设施,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还应提供半年内任意二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3.5外省企业需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至本磋商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04月2 至 2023年04月2,每天9:00至11:30,13:30至16: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2023年05月1 10点00分(北京)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234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8.234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九溪新区文体大街、南苑大街、九溪东路及金溪路全部信号灯及监控设施,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还应提供半年内任意二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3.5外省企业需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至本磋商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04月2 至 2023年04月2,每天9:00至11:30,13:30至16: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2023年05月1 10点0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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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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