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天津市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详见附表1“天津市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1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5)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参与投标竞争的分支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分支机构名义取得的相应资质证书和履约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其上级单位(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7)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8)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将被否决。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将被否决。(下载相关报告附在投标文件中)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12)大专、高等院校,对其经营范围、财务不作要求。
(13)为承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项目投标”行为,在商务文件中提供“特定关系公司投标合法性”承诺函。如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包含本承诺函,将对同一包内存在上述行为的所有投标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中标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天津市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供应商承担。
(14)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须自行办理投标事宜,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委托中介机构、中间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串通投标,以及侵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串通投标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投标人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国网(物资/4)249-2020)第二十七条规定,(二)供应商具有相互串通投标,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给予列入黑名单3年的处理。
在实际招标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应答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中标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或收取中标通知书的,如不同投标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应答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应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投标文件错误表述、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七)招投标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八)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应答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3.1.2专用资质要求
(1)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专用资质要求
3.2业绩要求
(1)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专用业绩要求,所有项目均应出具相关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的影印件并提供用户信息备查,必要时将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
3.3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
(2) 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 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5财务要求
(1)2019-2021年连续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2)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日起连续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3)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且无法提供有效的审计报告,则提供自成立日起的企业财务报表。
4投标保证金(本次不适用)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为银行汇款或投标保证保险,详细递交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如投标人以银行汇款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每批次需按包提交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一天中午12:00前汇至招标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详见联系方式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或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潜在投标人,将不需交纳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仅需提供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财务证明(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11:00至2023年4月223:00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6开标:2023年5月18:30。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天津市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详见附表1“天津市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1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5)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参与投标竞争的分支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分支机构名义取得的相应资质证书和履约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其上级单位(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7)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8)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将被否决。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将被否决。(下载相关报告附在投标文件中)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12)大专、高等院校,对其经营范围、财务不作要求。
(13)为承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项目投标”行为,在商务文件中提供“特定关系公司投标合法性”承诺函。如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包含本承诺函,将对同一包内存在上述行为的所有投标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中标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天津市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供应商承担。
(14)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须自行办理投标事宜,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委托中介机构、中间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串通投标,以及侵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串通投标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投标人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国网(物资/4)249-2020)第二十七条规定,(二)供应商具有相互串通投标,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给予列入黑名单3年的处理。
在实际招标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应答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中标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或收取中标通知书的,如不同投标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应答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应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投标文件错误表述、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七)招投标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八)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应答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3.1.2专用资质要求
(1)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专用资质要求
3.2业绩要求
(1)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专用业绩要求,所有项目均应出具相关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的影印件并提供用户信息备查,必要时将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
3.3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
(2) 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 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5财务要求
(1)2019-2021年连续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2)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日起连续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
(3)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且无法提供有效的审计报告,则提供自成立日起的企业财务报表。
4投标保证金(本次不适用)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为银行汇款或投标保证保险,详细递交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如投标人以银行汇款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每批次需按包提交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一天中午12:00前汇至招标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详见联系方式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或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潜在投标人,将不需交纳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仅需提供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财务证明(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11:00至2023年4月223:00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6开标:2023年5月18: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2025年-2026年车辆租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2
-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空压机(含冷干机)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12
- 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肝胆外科体内液电碎石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12
- 义乌市春华微谷佛堂、赤岸产业园光伏储能提升改造项目国际(2)招标公告 2024-12-12
- 硫酸采购(淮北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2024-12-12
- 2024年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云通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视频短信服务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12
-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广湛铁路GZSG2标项目经理部预埋件、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2024-12-12
- 邹平市肖镇扬水站电缆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2
- 2024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网络机房及会议室改造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2024-12-12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铜山小微ICT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