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区2023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招标公告 |
202304 |
1. 招标条件 |
蓬莱区2023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已由烟台市水利局以烟水字〔2023〕6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烟台市蓬莱区水利服务中心,项目资金已经落实,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本项目的监理标、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为蓬莱区2023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主要实施区域位于大辛店镇、南王街道、登州街道及刘家沟镇,共计11处,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硬化、路灯安装、卫生间改造、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新建文化大院项目等施工内容。总投资约为590万元。
计划工期:自接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6 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蓬莱区2023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监理标段 |
1个 |
蓬莱区2023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监理标段 |
蓬莱区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提前)项目 |
1个 |
蓬莱区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提前)项目 |
蓬莱区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结余资金项目 |
1个 |
蓬莱区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结余资金项目 |
蓬莱区2023年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基金项目 |
1个 |
蓬莱区2023年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基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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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全部标段:3.1监理标:(1)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水利相关职称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且未担任其它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其他主要监理人应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监理工程师;
3.2施工标(1)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中公布有"开工在建"状态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报名。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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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24 17:00至2023-04-29 17:00(北京 )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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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开标 :2023年5月1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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