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北大湖田园综合体南沟村美丽田园农庄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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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北大湖田园综合体南沟村美丽田园农庄项目”已由吉林市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冰雪发改字【202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及省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市北创冰雪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为183450㎡。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为940㎡,其中:新建太空舱4座,总建筑面积120㎡、新建农院4座,总建筑面积200㎡、新建玻璃餐厅建筑面积500㎡、新建畜舍120㎡;新建帐篷22座,其中:1#轻奢帐篷16座、2#轻奢帐篷6座;新建孔雀园占地面积450㎡、鸵鸟园占地面积450㎡、鹿苑占地面积2200㎡、羊驼园占地面积450㎡、侏儒羊岛占地面积 2300㎡;新建鸟巢卡座餐厅面积870㎡、火车站台总面积120㎡(2处)、坦克车跑道占地面积1200㎡、平台及营地占地面积4892㎡及娱乐设施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3工程建设地点:永吉县北大湖镇南沟村(西南岔)。
2.4计划工期:2023年5月2——2025年2月1(共计62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2.6招标控制价:39.21万元。招标人不接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5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2020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建管【2023】10号)中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8:00至2023年05月116:00前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2023年05月1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吉林北大湖田园综合体南沟村美丽田园农庄项目”已由吉林市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冰雪发改字【202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及省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市北创冰雪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为183450㎡。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为940㎡,其中:新建太空舱4座,总建筑面积120㎡、新建农院4座,总建筑面积200㎡、新建玻璃餐厅建筑面积500㎡、新建畜舍120㎡;新建帐篷22座,其中:1#轻奢帐篷16座、2#轻奢帐篷6座;新建孔雀园占地面积450㎡、鸵鸟园占地面积450㎡、鹿苑占地面积2200㎡、羊驼园占地面积450㎡、侏儒羊岛占地面积 2300㎡;新建鸟巢卡座餐厅面积870㎡、火车站台总面积120㎡(2处)、坦克车跑道占地面积1200㎡、平台及营地占地面积4892㎡及娱乐设施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3工程建设地点:永吉县北大湖镇南沟村(西南岔)。
2.4计划工期:2023年5月2——2025年2月1(共计62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2.6招标控制价:39.21万元。招标人不接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5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2020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建管【2023】10号)中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8:00至2023年05月116:00前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2023年05月1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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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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